战国时期,秦国经过商鞅变法而在七雄并立中迅速崛起。在历经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庄襄王、秦始皇几代君王与臣民的奋发努力后,秦国最终扫灭群雄,成为中华文明史上首个大一统王朝。由商鞅制定并且后来逐渐完善的秦国政治法律制度,对后世中华文明产生了深远影响。不过,与国祚连绵八百年之久的周王朝相比,强大的秦王朝在建立短短十几年后竟猝然崩塌,灭亡之速令人唏嘘不已。后世王朝有远见卓识的君主、士大夫治国理政时,每每努力思考秦速亡之由,从中吸取教训,以求国家长治久安之道。不仅古代士大夫议论时政时颇涉及剖析秦国/秦王朝相关史事,今人出于各种目的也不断掀起秦史研究热潮,涌现了一批不乏鞭辟入里之作。不久以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宁全红研究员以其独特的学识结构,积数年之功研究而撰著的《秦法之治下官吏集团研究》一书正式出版,其以秦法治理为背景,从官吏集团角度探索秦兴亡之由,在秦史研究领域可谓独辟蹊径。现在,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部著作的内容进行阐述介绍:
(一)问题意识突出。国内学者研究中国古代史,普遍的方式是就某一领域、某一事物(现象)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进行梳理和描述。从表面看,宁全红研究员的《秦法之治下官吏集团研究》与此相似,即阐述商鞅变法以后秦官吏集团的发展演变史。实际上却并非如此,有一个明确的目标贯穿于这部著作的始终,也试图解决一个很多人都会感兴趣的学术问题,即官吏集团对于秦之兴亡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宁全红研究员之所以怀抱这一研究旨趣,是因为在他看来,当下的中国与商鞅变法以降的秦国之间,虽然在政权的基础、性质、治国目标等方面存在根本区别,但是在依法治理这一方面又不无相似之处。通过依法治理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是当下中国全体国民共同的一个重要梦想,人们或可以从秦之兴亡中吸取经验教训。想要实现这一梦想,当今之人理应深入思考,努力揭示秦法治理下的秦国何以速兴、秦王朝何以速亡的真实原因。《秦法之治下官吏集团研究》就是以这样的问题为中心去研究秦官吏集团的。相信这部著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人们“读史以明智”的需求。
(二)研究视角独特。秦之兴亡并非新的学术问题,而是历久而弥新的老问题。古代有识之士和现代知识分子已经从地利、人心、文化或学术、人才、军事、治理技术等方面探讨秦何以兴亡。当然,学者们多数致力于探讨秦何以速亡,他们通常将原因归之于秦的严刑峻法、赋敛无度,以及与之其相关的法家思想。宁全红研究员敏锐地发现,这些因素确实与秦之灭亡存在一定联系,然而又并非决定性因素。
就拿严刑峻法来说,它的确可能会超出人们精神、身体承受的极限,最后激发人们的暴力反抗。不过,正如著名学者韩国磐早已指出的,酷法并非秦独有,东方六国早已如此。人们早已适应酷法之下的生存,应当懂得如何趋避酷法的利害,所以谈不上反抗秦的严刑峻法。就法律本身而言,汉承秦制之说基本上成立,若说秦法严酷则汉法亦当严酷,然而汉世之人并未强烈指责汉法严酷。相反,西汉早期通过依法治国,短短几十年迅速医治了秦末汉初的战争创伤,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由此可见,所谓酷法亡国的问题并非存在于法律本身,而主要是出在人的身上。这些人当然不是普通人,他们就是作为执法者的官吏集团。
秦汉法律的基本特点是,利用赏、罚二柄驱使人们致力于耕战。官吏集团的两种执法方式,很可能会导向截然不同的结局:(1)若官吏集团愿意哀矜折狱,很大程度上就可避免严厉的法律伤害民众,充分调动民众耕战的积极性,实现国强民富;(2)若官吏集团执法严苛,则容易超出民众精神、身体所能承受的极限,激发民众武装抗争,甚至引发国家内部动荡,致使官民两败俱伤。因此,从官吏集团的角度考察秦之兴亡,既可谓抓住问题的关键,又可谓视角独特。
(三)新见迭出。宁全红研究员带着较为强烈的现实关怀来研究秦史,有着一个让研究成果能够满足人们“读史以明智”之需求的愿望。实现此愿望的前提和基础必然是,据以阐发其见解的史料必须是较为可靠的,对史料的分析必须缜密、合乎逻辑的。反之,不深入辨析史料而进行过于主观的理解,则容易曲解甚至歪曲史实,就不可能实现前述愿望。为此,宁全红研究员在《秦法之治下官吏集团研究》一书中花费大量精力,对秦史文献有关记载进行辨析、考证。他既不迷信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的记载,也不盲目信从以往权威学者的阐述,对相关文献记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实事求是的辨析,产生了很多新颖的学术观点。
例如,关于二十等爵制,古代学者一般信从《汉书•百官公卿表》相关记载,进而认定其为商鞅变法的产物,此论的是非曲直,当代学者争鸣不休。宁全红研究员避开前论的是非之真,将二十等爵制问题置于秦国历史大背景中进行动态考察,提出一个让人耳目一新的新说,即商鞅在吸纳秦国旧有爵位基础上同时设立若干新爵位,从而整合为秦国的新爵制。又如,关于睡虎地秦简的形成问题,整理者曾在当时很有限的秦简资料基础上和人们对秦律认识还较有局限性的背景下提出了一些初步看法。宁全红研究员在今时积累丰富的出土秦简资料基础上和人们对秦律认识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就记载秦律的睡虎地秦简之形成方式提出全新看法,认为它们是秦国官吏为学习律令和断狱讼技能有意识摘抄的结果。再如,关于秦始皇立储问题,以往人们都根据《史记•李斯列传》相关记载认为,秦始皇原本打算立公子扶苏为储君。目前,北大汉简《赵正书》对该说提出有力挑战,但是学术界尚未普遍认可。宁全红研究员根据秦律相关规定和史官记载的可能性两个标准,将《史记》和《赵正书》相关文献中可以信从的部分整合起来,就秦始皇立储问题提出言之成理、持之有据的新看法,认为秦始皇的本意是立公子胡亥为皇位继承人。诸如此类言之有据的新颖观点,在《秦法之治下官吏集团研究》中较为多见,这里就不再赘述。
(四)探讨历史现象背后的运行逻辑。以往有学者从秦法或法家思想等角度探讨秦王朝为何二世而亡,其论证的逻辑往往是,秦王朝的严刑峻法让人民不堪忍受,故而纷纷起来反抗,王朝命运就在人民此起彼伏的反抗中猝然结束。这种论证存在的问题在于,其并非立足于史料而是一种过分依赖想象的纯粹逻辑推理,看似合情合理、理所当然,却未必与事实相符。
例如秦末存在的一个重要史实,其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反抗秦王朝统治最激烈的是那些原楚地之人,其他地方尤其是作为秦统治根据地的陕西关中,民众对所谓诛暴秦反应冷淡。如此史实,难免让人产生一系列疑问:秦王朝严刑峻法果真让人不堪忍受吗,受秦法统治最久的秦人为何不掀起反抗暴秦统治的斗争?如果考虑到这一点,人们可进一步思考的是,纷纷参加起义队伍并且斗争最坚决的为何是原楚地之人?有没有可靠的史料可以证明,他们最初确实是因不堪忍受秦的严刑峻法才起义反抗的?又如果秦灭楚给原楚地之民所带来的亡国之恨,是导致他们激烈反抗秦王朝统治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么同样为秦所灭的关东其他五国地区之人为何反秦不是那么激烈呢?这些反思难免会让人对以往流行的诸多分析和看法产生疑虑。
宁全红研究员在探讨秦王朝二世而亡的问题上避免了纯粹的逻辑推理,他在《秦法之治下官吏集团研究》最后一章,首先通过史料辨析反驳汉代士大夫有关秦王朝速亡的相关言说,然后逐次考察秦始皇立储、秦二世“繁刑严诛”以及人们起来“伐无道,诛暴秦”。每一步都是立足史料,从而对这些说法的真相进行辨析,统观这几个论述步骤就可以发现,宁全红研究员实际上是在努力探讨秦王朝二世而亡的背后逻辑:秦始皇立胡亥为储君,引发其他子女和许多大臣的不满与抗争,秦二世于是对他们大开杀戒,连少近官也不能幸免,致使根基尚未完全稳固的秦王朝政局陷入极度动荡之中。在此情况下,早已心怀异志的陈胜、吴广以及后来的项羽、刘邦等人趁机起事以实现其鸿鹄之志,不断攻占郡县并且利用官府迅速扩充军队,原东方六国王室后裔也趁机复国。在战场节节失利的消息以及谣言四处传播的情况下,秦王朝地方官吏认为大势已去,纷纷向起事军队投降,秦王朝因而迅速灭亡。这样的论证过程乃是立足于深刻的史料辨析基础上,故更加贴近历史真相,更加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
秦史素以难治著称,关键在史料匮乏。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和秦末汉初的战火破坏,司马迁撰写《史记》之时已经存在秦史文献资料不足的困难,不得已相当程度地采用了诸如《战国策》之类可靠性存疑的资料。流传至今日的秦史文献,多出自汉代人之手,难免渗入文献编纂者的主观认识和时代偏见。新材料的发现,往往为解决旧的学术问题带来曙光。地下秦简牍资料近年来不断问世,然而遗憾的是,所记载的内容多为法律、公文、日书等方面,对于从官吏集团的角度考察秦的兴亡之类课题没有太大帮助。就在这样窘迫的史料现实条件下,宁全红研究员撰著《秦法之治下官吏集团研究》,敢于啃硬骨头,充分挖掘现有秦史文献资料背后的相关史实信息,从官吏集团角度就秦之兴亡及其相关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颇为新颖的见解。书中难免存在疏漏之处,然而瑕不掩瑜,这是一部可以说基本上言之成理、持之有据的佳作。不仅如此,对于当下依法治国已经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问题,这本书也基于可靠的史实告诉人们秦人是如何处理的,具有相当程度的借鉴价值。
郑州大学李树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