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为涉案平台注册用户,被告为涉案平台运营者。原告在生活中系一名中学教师,其在涉案平台的“答主中心”上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学科类题目解答。2023年7月,被告将原告的涉案平台账号永久封禁,理由为原告违背平台协议恶意滥用AI工具进行答题。
原告认为,被告平台协议中的格式条款面对广大受众,无端封禁原告的账号有失公平,系“霸王条款”,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解封其账号并返还原告于涉案平台获得的收益8000元。
被告某平台运营者辩称,原告以勾选方式同意了《问答平台协议》,该协议和涉案平台的账号处罚规则明确披露了问答行为的禁止性事项以及对应的违约责任。原告作为教育领域从业者,采用“照抄、搬运AIGC生成内容”进行答题,且答题过程中存在大量不文明用语、涉嫌恶意引导未成年人,会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已构成严重违约,被告按约定封禁原告的账号并无不当。
法院经审理认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于涉案平台注册账号并使用相关服务,需勾选同意《问答平台协议》等协议,与被告建立了网络服务合同关系。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涉案平台《问答平台协议》明确规定,用户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平台规则的行为,或平台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用户的行为,或平台收到监管机关的要求,平台有权依据合理判断对用户的行为作出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发布、要求整改、删除全部或部分问一问内容、扣除收益、暂停或终止本服务的处理决定,并保留对该等违反行为采取本协议约定及法律所能提供的所有补救手段的权利。
原告应当遵守网络平台的言论规范,被告也有权对违规行为依照相关规范作出处理。涉案账号多次存在照抄、搬运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进行答题,用低俗、不文明言论与提问用户相互辱骂,涉嫌教唆、鼓励向其提问的其他用户实行违法行为等多种破坏平台秩序、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属于平台协议所禁止的行为。按照双方协议约定,被告有权终止对原告的服务并不予结算相关收入。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在公开问答平台中,答主应当严格遵守平台规则,既要认真回答提问者的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到答复可能会带来的社会影响。教师接触的对象主要是未成年人和家长,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如存在造假、发表不文明言论、教唆违法违规行为等,较之一般社会主体,将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本案原告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肩负着教书育人、启迪未来的使命,不仅该传授知识,还应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
法官简介
法官 封瑜
封瑜,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四级高级法官,主要审理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多次获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等奖项,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经济观察报》等各大新闻媒体接受采访、发表调研宣传文章等百余篇。
撰稿:封瑜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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