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外人头攒动,坐满了因逾期还款被诉至法院的当事人,喧闹的声浪充满整个过道。这样的景象在我已司空见惯,我的团队主要负责审理大批量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这天,我又收到了某银行起诉150名借款人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我先让书记员通知有调解意向的被告到法庭集中统一调解。
调解当日,陆陆续续有被告来到法庭外,我像往常一样提高声量讲解了调解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让被告们逐一与原告方交流各自的情况,然后进入法庭完成确认调解协议。
“法官,原告提出的调解方案我无法接受!”突然,一名被告叫嚷道。我循声望去,角落里一位身穿黑衣服的女士正看着我。原告的方案是减少了部分息费,本金分期12个月偿还,在我看来已足够“优惠”。“我……我实在没钱,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在一旁的调解室内,这名赵姓女士低下头喃喃道。原告律师很是无奈:“这笔贷款总共期限才12个月,您本金一分钱没还,现在再给您12个月期限,已经是银行授权给我们的底线了。”赵女士不吭声。我再次询问原告律师可否有更优惠的方案,得到的是否定的答复。“法官,您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我先回去了。”赵女士说完,站起身,欲言又止,踉跄着走了出去。
调解工作进行到一大半时,书记员悄悄凑过来告诉我,赵女士一直在法庭外面走来走去,还时不时地探着脑袋往法庭里看。我走出法庭。
“赵女士,您怎么还在这里?”“法官,有些事我想单独和您说。”赵女士说着,把我拉到一旁的楼道里焦急地问道:“法官,我这个案子如果判决,最后会是什么结果?会不会让我背上一辈子都无法偿还的巨额债务?”我向她解释无法提前告知判决结果。“赵女士,您放心,即便案件无法调解,我也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您回去耐心等通知吧。”“法官,我这里有一些证据,希望您看了后能照顾照顾我的情况。”说完赵女士递给我一个厚厚的信封。
天色渐晚,其他被告的调解工作陆续完成。当书记员和原告律师收拾材料准备离开时,我却看到赵女士仍坐在庭外椅子上。“李法官,我想再和您聊聊。”赵女士的声音中透出一丝颤抖,眼眶泛红:“不是我不想还钱,这笔贷款是我丈夫借的,可是他得了癌症,不到三个月就走了。我为了照顾生病的孩子,这几年一直没工作,现在还款对我来说真的……太难了,我正在打各种零工努力挣钱。”我想起赵女士给我的证据,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她丈夫和孩子的医药费单据。看到这些,我对原告律师说:“您也听到了,赵女士的情况确实特殊,她到现在也没离开法庭,可见她调解的意愿十分强烈,能否再和银行沟通一下,做做工作、争取争取?”原告律师理解地点点头。半个小时后,原告律师回到法庭,“李法官,银行表示可以把期限放宽到24个月,但是赵女士需要向银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听到这里,赵女士如释重负,泪水又夺眶而出:“我同意,谢谢您,谢谢法官!”
一个月后,我的工作邮箱收到了赵女士发来的一封感谢信:“一直以为法律是冰冷的,李法官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您给了我温暖和希望。向您这样的好法官道一声由衷的感谢。”
人们常说,案件不分大小,纠纷不分难易,小案件也关系着大民生。司法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只有怀着“如我在诉”的态度,俯下身子倾听当事人的声音,才能在法律的框架内找到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文章原载于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