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会议现场
12月4日下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以“第一议题”形式,在前期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十一部分“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开展交流研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主持会议并交流发言。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结合理论学习和检察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市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朱雅频表示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这个重要论断,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特质,体现出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目标任务,抓住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破解的重大体制机制问题,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改革作出部署,为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提供明确指引。
■ 把“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既是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系统性要求,检察履职必须始终将“国之大者”民生检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重要工作,是检察机关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实践,是检察机关秉公行权、为民检察的根本要求,目的就是解决好执法司法领域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改革,明确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等重大措施,为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工作实际,找准和把握民生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供了丰富场景。
■ 深化“检护民生”实践,一要把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蕴含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向往,对检察机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充满期待。二要把握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的原则要求,一方面围绕“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改革部署,有效发挥检察职能在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重要保障作用中的要素功能;另一方面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改革部署,加强和改进“检护民生”工作。三要统筹做好重点领域民生检察与整体推进民生检察,以保障落实“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重大措施,牵引带动“检护民生”整体工作,通过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与12309检察服务热线衔接机制,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诉高频投诉争议。
■ 服务保障“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改革,要结合北京市情实际和“检护民生”正在做的事情,突出民生检察工作重点。
“《决定》第十一部分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张朝霞表示,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动民生领域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规定性,精准对接《决定》在民生领域中的改革部署,自觉践行检察为民要求,助力写好民生“大文章”;要敢担当、善作为,始终站稳检察机关的人民立场,靶向民生领域改革需求,找准对接改革部署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强化检察履职;要坚持高质量发展,贯通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与首都检察版“接诉即办”工作,不断深化对检察业务管理的规律性认识,在服务大局中提升履职能力。
“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三个善于’的要求贯彻到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的全过程、各环节,把精准对接《决定》在民生领域中的改革部署与自觉践行检察为民有机结合起来,解决好执法司法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问题。”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贺卫表示,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司法力度可感、司法温度可触;要以纵深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站稳为民检察立场、深化检察为民实践;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深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是激励我们不断前行的根本动力,必须牢记于心、始终践行。”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祁治国表示,要坚持人民至上,牢记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服务深化改革的中心大局,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改革发展;要以“四大检察”的履职“基本盘”保障基础民生建设的“基本面”,以助推社会治理的履职“高质效”提升改善民生发展的“高质量”,以法律监督能力锻造的履职“新质化”回应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在法治轨道上践行检察为民初心;要护航民生民利,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依法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在检察履职中守护美好生活。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体现出我们党一脉相承的坚定人民立场、深厚为民情怀和坚持人民至上的理论导向、价值导向、实践导向,为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深化检察为民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海江表示,要积极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深化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引领北京检察队伍自觉站稳人民立场;要自觉服务“国之大者”,办好每个民生“小案”,以首善标准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实践;要加强组织保障机制建设,深刻认识和把握“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求,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助推做实检察为民工作。
“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我们必须从增进人民福祉、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角度,深刻认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重要性。”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向红表示,要深刻认识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重大意义,以检察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要强化履职尽责,找准找实检察为民的着力点,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深化数字赋能检察实践,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要提高办案质效,着力提升“三个善于”的办案能力,秉持“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人民群众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我们应始终把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重中之重,以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推动解决制约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热点问题、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问题、民生方面的难点问题,切实担负起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国良表示,要始终秉持为民情怀,全面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好检察职能范围内的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推进“四大检察”实践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强化履职尽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做深做细矛盾纠纷化解;要巩固提升系统思维,进一步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能动监督、规范监督推动民生领域社会治理更加精进。
“《决定》旗帜鲜明地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岳向阳表示,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检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首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和保障首都民生高质量发展,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教育、医疗、住房、环境、养老、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和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问题依法高质效履职。
“刑事犯罪检察工作要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积极践行‘检察为民’的初心使命,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和司法公正的更高需求。”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滨表示,刑事犯罪检察要通过案件办理深刻领会和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的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以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持续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