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所名律师说法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定平分吗?
2025-01-23 15:45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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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实际规定和司法实践

需要多维度综合考量

在大众的普遍认知里,夫妻一旦走到离婚这一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似乎理所当然地应该进行平分。然而,法律的实际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情况,远比这种简单的认知要复杂得多。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真的一定是平分吗?让我们一探究竟。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并非绝对的平均分配。“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是关键要点。同时如果存在转移等不正常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在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这意味着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

比如,在子女抚养方面,如果夫妻双方育有未成年子女,且一方获得子女抚养权,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权益,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上适当倾向于抚养子女的一方。对于女方,由于在婚姻家庭中可能存在因生育、照顾家庭等原因导致经济能力相对较弱的情况,法律也给予一定的倾斜保护。而对于无过错方,当另一方存在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时,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另外如果存在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案例一:照顾抚养子女方

林先生和陈女士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婚后双方购买一套房屋,林先生外出工作,陈女士辞去工作专心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打理家庭琐事。随着时间推移,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最终决定离婚。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男方认为其收入高,房屋出资方主要是男方,要求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女士多年来为家庭付出较多,且离婚后孩子由陈女士抚养。综合考虑在财产分割上,将房产判给陈女士居住使用,由陈女士给林先生折价款。

律师分析:在法院实际判决中,会考虑双方的个人情况及对家庭的贡献,同时结合双方及子女生活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判,在女方生活困难时,法院会判决女方对房屋具有居住使用权,保障子女的居住问题。

案例二:照顾无过错方

李某与王某原系同事,结婚三年,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性格、生活习惯、思维方式等存在较大差别,分歧日益突出。李某称王某婚内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且多次提出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上分歧大。婚后贷款购买房屋、车辆,登记在双方名下,双方名下均有公积金和银行存款。李某提出王某存在转移财产行为,王某对这些转账给出了如买表、支付律师费、给母亲转钱、偿还借款等解释,并提供了相应证据,但部分证据未被李某认可。

法院判决:法院认定王某与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对于夫妻感情破裂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对王某的过错问题在分割财产问题时予以考虑。对于王某转移财产的行为也进行了认定,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且进行了少分。

律师分析:该案例中,由于王某存在出轨行为,法院在财产分割时对于无过错方的利益予以考虑。这不仅是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精神伤害的一种补偿,更是对过错方的一种法律制裁。通过这样的判决,维护了婚姻关系中的道德底线和法律尊严,也警示夫妻双方应遵守婚姻忠诚义务。同时,夫妻双方如果存在转移财产行为,也会导致少分财产,警示当事人应避免不当财产处置行为,否则面临不利后果。

法律建议离婚前财产保护

财产记录与证据留存: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养成对家庭重要财产进行记录的习惯,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信息。可以制作财产清单,记录财产的购买时间、价格、来源等详细信息。同时,对于可能涉及财产转移或隐匿的行为保持警惕,一旦发现蛛丝马迹,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买卖合同等。例如,如果怀疑一方有转移存款的行为,可通过银行查询资金流向,并保存好相关的交易凭证。

财产约定:夫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婚前或婚后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明确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财产约定需遵循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可以进行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效力。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后一方的知识产权收益归一方所有,这样在离婚时就可以避免因财产性质认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协商分割财产

保持理性沟通:在协商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双方应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争吵和指责。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就财产分割事宜进行平等的对话。可以先列出双方共同认可的财产范围,再针对每一项财产讨论分割方案。例如,对于共同拥有的房产,可以协商是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还是将房产出售后平分价款。

寻求专业调解: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遇到较大分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调解员或律师的帮助。调解员或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能够从法律和实际情况出发,为双方提供合理的建议,帮助双方找到一个相对公平的解决方案。比如,在涉及复杂的公司股权分割时,律师可以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因素,提出合理的分割方案。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

选择合适律师:如果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财产分割问题,选择一位专业的离婚律师至关重要。律师能够帮助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分析法律关系,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充分准备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决定财产分割结果的关键因素。当事人要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充分准备相关证据。除了前面提到的财产记录和证据留存外,对于涉及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等方面的证据也要重点收集。例如,如果主张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如果主张自己为抚养子女付出较多,可提供子女的教育费用支出凭证、照顾子女的日常记录等证据。

总结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的解读、案例分析以及法律建议的阐述可以明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并非一定平分。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会从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以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夫妻双方在面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应理性对待,依据法律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争取合法合理的权益。同时,这也提醒人们在婚姻生活中,要注重对自身权益的保护,遵守婚姻的法律和道德规范,共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总之,当婚姻走向尽头,财产分割不应成为新的矛盾爆发点,而应在法律的框架内,以理性和公正的态度去解决,为过去的婚姻画上一个相对平和的句号,开启新的生活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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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帆帆律师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多年来为当事人提供民商事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同时擅长案例检索,关注法官判案的主流观点,准确把握举证要点,不断与时俱进,更新知识储备、法律思维,专业能力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孙帆帆曾担任北京市多家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法律顾问,在基层的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擅长运用情感、理性和法律相结合的方法,以及诉讼与非诉讼手段的灵活运用,高效解决各类矛盾和纠纷。

供稿 |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 孙帆帆


作者:

北青社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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