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在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示范中心联合举行“‘益’点微光 有爱无‘碍’”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市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5件案例,聚焦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多方面问题,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无障碍停车位设置行政公益诉讼案
2、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药品经营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医疗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某路段无障碍通行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5、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无障碍停车位设置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石景山区某文体综合中心停车场共有136个车位,其中仅有1个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数量未达到“不少于总停车数2%”的国家标准,且该无障碍停车位存在设置不规范问题,无法为残疾人出行提供便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4年3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石景山区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中发现上述线索。立案后,为确认辖区其他停车场是否存在同样问题,石景山区院主动邀请石景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参与开展现场调查,重点对医院、文体中心、商业区等10余家停车场进行摸排,发现包括上述文体综合中心在内的5个停车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存在无障碍停车位数量不足、地面未涂轮椅通道线、未设立无障碍设施标志标识、未能将通行方便且路线短的地面停车位设为无障碍停车位等问题。
2024年4月,石景山区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加强对辖区其他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情况的排查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约谈涉案停车场企业负责人,联合属地街道共同对涉案停车场开展现场检查,共推动5家停车场增设13个无障碍停车位、规范设置18处无障碍标识和6处轮椅通道线。
2024年7月,石景山区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区残联、“益心为公”志愿者、残疾人代表等参与跟进监督。请使用轮椅出行的残疾人代表前往停车场,体验从驶入停车场到根据引导标识停入无障碍车位、从在轮椅通道摆放轮椅到就近出入停车场的无障碍出行全过程,整改效果得到高度认可。通过检察机关督促履职,相关行政机关主动以点带面,对备案停车场开展全覆盖式拉网排查,目前已完成对108家停车场无障碍停车位的规范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73处,切实提升了辖区停车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有力保障了残疾人出行的合法权益。
典型意义
新时代无障碍环境建设在解决“有没有”的同时,更要努力解决“好不好”的问题。对于停车场虽设置了无障碍停车位,但不符合国家建设标准问题,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借助残疾人代表等力量辅助办案,以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监管,进一步推动辖区无障碍停车位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