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根据《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京民养老发〔2019〕160号)规定,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给具有本市户口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三类。具体补贴对象、使用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1.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含领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境补助金的老年人,下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1.经能力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2.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3.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三)高龄老年人津贴
1.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二、哪些情况需要注意?
(一)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同时申领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
(二)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与《北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生活补贴、护理补贴不重复享受,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自主选择申请其中一种。
(三)既符合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服务补贴或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四)享受见义勇为致残人员护理补贴、因工致残返城知青护理费的老年人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可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实施办法》的老年人,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
(五)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老年人不享受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六)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七)老年人失能评估机制和评估标准按照《北京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京民养老发〔2022〕214号)执行。
三、如何申请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
符合申领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条件的老年人,可以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申请。
(一)线上办理
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设备、计算机等登录北京市民政局(http://mzj.beijing.gov.cn/)
或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点击养老服务津贴补贴,并用申请的账号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记申请/查询申请进度。
或者通过“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掌上服务-老年人综合津贴-业务办理,进行申请。
(二)线下办理
就近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民政社保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让工作人员协助登录申请网络平台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提出申请。
或者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相应表格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
编辑:刘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