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景山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华占信接待了王先生。王先生和妻子门女士都是残疾人,门女士和单女士、祁女士同乘公交车时,一辆私家车与该公交车相撞,造成门女士、单女士骨折、祁女士左脚踝扭伤。
石景山交通支队认定这起事故私家车司机负全部责任,公交车无责任。但私家车车主垫付三人医药费后,不再给予其他赔偿。于是王先生代表妻子及单女士、祁女士就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赔偿问题前来咨询调解。
华占信认真聆听并详细记录王先生讲述的纠纷经过,指导其发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材料。收到材料后,华占信立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名伤者伤情,逐一进行应赔偿金额计算。随后,华占信与私家车车主进行电话沟通,得知其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华占信又多次与保险理赔员就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近日,私家车车主带三位伤者前往理赔点进行理赔审核,但伤者对保险公司提供的理赔方案并不认可,再次打电话求助华占信。华占信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再次与保险理赔员耐心沟通,最终帮助三名伤者获得满意赔偿。为感谢华占信专业、细致的调解工作,三名伤者特意制作锦旗,并亲自送到石景山交通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