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丨10%奖励!
2025-05-10 15:15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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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3)京0108执17400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

(2023)京0108执17400号

执行依据:

(2022)京0108民初44089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

江红文,男,1988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西溪南镇石桥村石桥,公民身份号码:34100419881225****

执行标的总额:

本金300000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未执行标的额

本金300000元,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的,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给予被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或直接前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三层海淀法院执行局。

举报联系电话:

18611018232

联系人:宋法官


作者:

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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