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少年法庭)庭长,秦硕从事少年审判已有13年,审理过千余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担任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她带领海淀法院少年法庭首创了“首审责任制”“预防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X’计划”等多项特色审判工作机制。
创新“首审责任制”,法官对涉案孩子负责到底
秦硕2012年来到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此前她已在刑事审判领域工作了10多年。为了尽快适应新岗位,她梳理了海淀法院五六年间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能主观地用罪错行为去推断犯罪故意,因为孩子身心发育不够成熟,想法与行为之间有很大差距,如果不能理解这个行为背后的原因,很难给出公平公正的裁决。”她这样总结自己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理解。
2013年,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开始实行刑事、民事综合审判,过去仅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受案范围逐步扩大,包括部分涉未成年人的婚姻家庭纠纷、侵犯未成年人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等权益的民事案件。
“过去,‘审判+帮教’是以个案为工作方向,能救一个是一个。但在综合审判中发现,部分在罪错未成年人群体中发现的问题,在一些婚姻家事案件中已经出现了苗头。”秦硕解释,在少年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中,80%的案件涉及孩子抚养、监护问题,这些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存在的某些行为和状态,已经和罪错未成年人“对得上”。
“已经发现苗头,就不能等他出现罪错行为后再去帮教。”2014年,秦硕开始带领海淀法院少年法庭探索少年审判“首审责任制”,承办初次在少年法庭立案案件的即为“首审法官”,日后如有涉及同一未成年人的案件,无论刑事或民事,均由首审法官负责审理。每一位法官在审理中都必须详细调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情况,主动发现危险点和风险点,及时干预、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要体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秦硕介绍,一些涉及探望纠纷、抚养权变更的案件,隔两三年就会通过诉讼解决,“首审法官”非常了解这个家庭,能快速解决后续案件。在一些侵权责任案件中,“首审责任制”还能有效缩短流程,减少当事人诉累。
聚合力量,建立家庭教育联动机制
“网上常说有‘坑爹’的孩子,而实践中,我们见到了不少‘坑娃’的爹妈。”近年来,秦硕和她的同事们持续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开展走访调研,发现监护不力或成年人消极履职已经成为未成年人出现偏差行为的重要因素。
针对这一现象,海淀法院少年法庭紧抓涉诉未成年人背后的家庭教育和校园生态问题,加强与学校沟通协作,联动政府职能部门、妇联、共青团、社区等,深入开展审前预防。2013年,该院在全国首创“四三二一”亲职教育工作机制;2022年又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升级建立了“N次方”家庭教育联动机制。该机制充分发挥法院案件资源和海淀辖区教育资源的双重优势,通过聚合法院、妇联、教委、社工多方力量,开展涉案一对一家庭教育指导、辖区普适化家庭教育课堂等特色工作,实现了家庭教育指导效能的倍增。
“除了家庭教育这一环,我们也在时刻关注着不同时期校园生态的变化。”秦硕告诉记者,他们在此前已经探索建立了一套校园暴力预防机制,2023年以未成年人“两法”实施为基础,进一步升级创建起预防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的“X”计划,即以未成年学生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各类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对象,开展定制法治教育,促使家长、学校等主体各司其职,凝聚合力,共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不仅如此,记者还了解到,多年来,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坚持回访帮教,坚持心理疏导全覆盖,自20世纪90年代率先将再犯风险心理评估与心理疏导扩展至全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其他有需求的涉诉未成年当事人至今,该院已邀请心理专家对涉诉未成年人进行长期跟踪、专业指导300余次,跟踪帮教的千余人无一再犯。
秦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少年法庭法官的责任与担当,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
(文章原载于海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