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招生公告
2025-05-30 22:05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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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2025年适龄幼儿招生工作将于6月启动,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发布昌平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公告。

一、招生方式

1.报名方式

家长点击链接https://ryfw.bjedu.cn/,进入“北京市适龄幼儿入园服务平台”,点击“昌平区”开始报名流程。昌平区各类型幼儿园均使用“北京市适龄幼儿入园服务平台”进行招生。本年度所有幼儿园小班新生必须通过网上平台完成报名(中班、大班适龄幼儿插班,暂不通过平台操作;如有相关入园需求,可直接咨询幼儿园)。

2.报名时间

2025年6月11日9:00-6月30日24:00。

3.招生简章公布时间及方式

2025年6月11日9:00,各类型幼儿园名单、地址和招生简章均在上述网址平台公布。家长可通过网上平台查看招生简章,并完成提交报名材料、填报意向园所、确认入园意向、查看审核结果等操作。

二、招生对象

年龄要求:2021年9月1日(含)-2022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户籍要求:具有昌平区户籍或在昌平区实际居住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幼儿。


三、报名准备

1.熟悉报名流程

通过阅读平台首页“一图读懂入园招生流程”、“信息采集操作手册”、“咨询问答”版块,了解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2.准备相关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应准备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含户主页、法定监护人页和幼儿页)。

(2)法定监护人在昌平区实际住所证明。自有合法产权住宅应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网签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租房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3)儿童免疫预防接种证、出生证明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除上述材料外,还应准备以下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京居住证明。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卡)。

(2)法定监护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法定监护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和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法定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交营业执照。

四、其他事项

1.通过平台完成报名

2025年,昌平区幼儿园均通过线上平台发布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家长需按时在统一端口进行信息采集,不可通过“适龄幼儿入园服务平台”以外的途径入园报名。

2.关于收费的提示

根据《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京发改规〔2012〕4号)等收费管理相关要求,幼儿园除保育教育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外,不得向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普惠性幼儿园按月收取保教费,不得跨月、跨学期收取;非普惠性幼儿园不得跨学期收取。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各类型幼儿园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各位家长按照幼儿园公示的保教费、伙食费等收费标准缴纳费用,不要跨月、跨学期预交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五、服务咨询

请家长密切关注昌平区幼儿入园服务平台,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流程。如在任何环节存在疑问,可访问平台首页点击“信息采集操作手册”获取详细信息。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010-69708200

010-69708268

010-69708286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13691210886

北京市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作者:

昌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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