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
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发布资金返还公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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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之规定,我局依法拟对106个涉案冻结账户办理资金返还,现依规对办理资金返还的涉案账户公告如下: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相关受害人或涉案银行卡人员对上述处理有异议的,可向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资金。
地址: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反诈中心(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0号)
电话:0871-63562564
来源:昆明官渡警方
责编:杨芮
编审:吴晨萍
终审:周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