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5年6月9日下午,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以下称“北仲”)、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称“市律协”)、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发起的首届仲裁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研讨会暨第二届仲裁文化推广月闭幕式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办。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刘智慧教授以“多渠道、立体化推进涉外仲裁人才培养——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的实践与探索”为题作主旨发言。全文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施行30周年暨北仲成立30周年的历史节点,聚焦国际仲裁学科建设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具有战略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构建“多渠道、立体化”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研究生阶段依托国际法学院等平台,锚定国际法前沿领域,通过“理论教学-实务实训-国际交流”三维培养模式培育高端专业人才;本科阶段设立涉外法律人才实验班,整合优质资源定制特色课程,强化理论与实践融合机制,打造后备人才梯队。法律学院作为中国政法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实施单位之一,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也面临现实挑战。
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实践
(一)招生培养体系的分层构建
2021年至2022年,教育部、司法部相继印发《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法律学院负责这两项国家级培养项目的落地实施。目前,涉外律师项目已完成5届招生,其中2022-2024级在读生119名,2021级学生已经顺利毕业;国际仲裁项目完成3届招生,其中2023-2024级在读生37名,暂无学生毕业。两项目均以法律(非法学)为招生专业,限定招收本科非法律背景学生,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二)培养机制的精细化设计
1.招生选拔的专业化标准
2023级推免招生政策实施两项重要改革:一是取消涉外律师与国际仲裁项目推免生比例限制,推免未录满名额自动转入统考招生计划;二是明确推免生申请资格为国内综合性大学及外语类高校英语及相关专业(含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法律英语等)大四在读生,原则要求达到英语专业四级优秀或专业八级通过水平,或提供其他等效的高水平英语能力证明材料。
推免复试环节实行专项化考核机制:两个国际项目单独组织复试,英语复试采用区别于普通法律(非法学)专业的高难度试题,由外国语学院专任教授担任考官,重点考察考生的英语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笔试增设英文写作题型,强化跨语言法律表达能力考核。
2.课程体系的差异化建构
涉外律师项目基于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本校师资优势与法学学科特色,构建77学分模块化课程体系,涵盖学位公共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方向课、实践教学与训练环节、补修课等模块。其中专业必修课聚焦法学基础理论与重要国内法、国际法体系,专业选修课侧重具体涉外部门法实务教学,专业方向课围绕培养方向构建课程群,强化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培养。
国际仲裁项目采用“学位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强化模块课”三层架构,强化模块包含专业强化与仲裁强化双维度。基础课程、多数选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与涉外律师项目实现资源共享,在专业选修课与方向课模块中重点突出仲裁专业特色,开设《国际商事证据规则》《仲裁法》《国际商事仲裁(双语)》《主要国际仲裁机构规则比较研究(双语)》《国际仲裁经典案例研习》《国际仲裁前沿讲座》《国际商事调解》等核心课程。
3.实践教学体系的协同化推进
学校与学院与具备涉外法律业务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等签署联合培养基地协议,在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项目招生复试、实务课程开发、前沿讲座举办、法律诊所建设、论文评阅与答辩等关键培养环节开展深度合作。
两项目培养方案均设置实践教学与训练环节课程,具体实施形式主要包括:邀请多位涉外仲裁实务专家开展接力式专题授课;组织学生赴北仲、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单位开展实地模拟仲裁实训;邀请联合培养基地实务专家开设国际仲裁实务专题讲座等。
4.双师型师资队伍的专业化配置
学院构建多元化师资体系,参与涉外律师项目教学的师资包括本院专任教师、校内12个相关院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兄弟院校相关学科资深教师,以及十余个实务合作单位的专家型实务工作者。
在校内导师遴选方面,学院面向全校为两个涉外项目选拔具备海外留学经历或高水平英语能力、能够指导英文论文写作的导师,目前已组建52名涉外律师导师团队与30余名国际仲裁导师团队(部分导师跨项目兼任),每位导师每届指导两项目学生不超过2名,并制定了《涉外律师项目学术导师管理办法》和《国际仲裁项目学术导师管理办法》。
在校外导师聘任方面,学院分别建立涉外律师与国际仲裁特聘实务导师库,目前涉外律师项目聘任32位涉外法务专家为特聘导师,国际仲裁项目聘任13位实务专家为特聘导师,深度参与课程设计与实务教学。
5.就业发展的多元化成效
2024年6月,首届涉外律师项目48名研究生顺利毕业,就业去向呈现多元化特征:有赴美深造攻读LLM学位的;有近1/3的毕业生通过选调生选拔或公务员考试,入职外交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各级司法机关;近1/3的毕业生进入中国移动、华为等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务工作;超1/3的毕业生加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伦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
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结构性挑战
(一)国际协同机制仍存薄弱环节
在实践基地建设方面,尚未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等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建立共建合作关系;在产教融合层面,与涉外企业的协同育人机制有待深化,企业提供的实习岗位数量有限,“实务问题反哺教学”的闭环机制尚未有效形成,难以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需求的动态适配。
(二)国际化师资呈现结构性短缺状态
目前校内具备国际仲裁实务经验(如担任国际仲裁员、代理跨境复杂案件)且熟悉多法域法律规则的实务型师资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实务导向教学需求;而外聘实务专家受限于办案压力,难以深度参与课程设计与长期授课,短期讲座多停留在经验分享层面,导致教学内容与国际仲裁前沿实践存在滞后性,难以实现教学与实务的同步更新。
(三)培养学生国际视野的资源瓶颈还未突破
学生参与国际交流与海外研修的渠道有限,学校的海外高校联合培养项目(如LLM仲裁方向)年均接收名额不超过3名,国际商会仲裁院等国际仲裁机构的高端实习机会稀缺,85%以上的学生仅能通过短期线上课程接触国际资源,缺乏在海外仲裁机构实地实训的沉浸式体验环境,制约学生国际视野的深度养成。
(四)项目运营的现实困境
国际仲裁项目计划年招生20人,2023年实际招生19人、2024年招生18人,连续两年未完成招生计划,这反映出考生及社会对项目的认知度与认可度有待提升。学院培养的学生的本科专业均非法学,在培养过程中,由于课程内容过度聚焦仲裁领域,导致法学基础课程课时压缩,较普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减少15%左右,学生普遍反映法学基础知识体系构建不足,在应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位论文选题写作等方面存在明显困难,影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
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优化路径思考
(一)国际合作机制的升级构建
期待重点推进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等的实践教学基地共建,每年定向输送5-10名学生开展为期2~3个月的实务实训;与华为、中粮等大型涉外企业建立“实习-教学反馈”长效机制,每学期收集整理“实务问题清单”,将行业前沿问题转化为教学案例,推动课程内容的动态更新与优化。
(二)国际资源的系统性拓展
加大师资体系的专业化重构,继续遴选具有国际仲裁员资格或跨境案件代理经验的专职教师,充实实务型师资队伍;系统开发国际仲裁实务方向的课程模块,实现教学内容与行业实践的同步更新。
同时,拓展与海外高校共建联合培养项目,尽可能加大学生海外研修名额,为学生争取赴国际仲裁机构带薪实习的机会,强化沉浸式国际实务体验。
(三)项目模式的战略性调整
学院拟从第4届招生开始,将国际仲裁项目调整为涉外律师项目的特色研究方向,合并招生简章以增强项目吸引力。同时,优化课程结构,在增加法学基础课程课时,系统强化本科非法学专业研究生的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的同时,设置“仲裁法律基础衔接类课程”。
建议相关部门从政策层面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将国际仲裁方向纳入“涉外法治人才专项计划”,提供就业落户加分、企业定向招聘等政策支持,提升潜在生源的报考信心与积极性。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