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最高支持3000万元!助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5-07-22 21:52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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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北京市推动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朝阳区发布了《朝阳区促进商务中心功能提升若干措施》《朝阳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进一步优化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完善总部企业支持体系,培育壮大总部经济。现就最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及朝阳区总部企业支持政策进行解读。

一、总部企业类型和认定标准

总部企业是指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决策能力强、资源调配范围广、发展潜力大,在京依法注册登记并开展实体化经营,拥有两个以上(含)分支机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总部对分支机构数量不作限制)的独立法人企业。

【由北京市商务局负责认定】

①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一 认定标准

经境外母公司授权,承担在一定区域投资、管理、服务等职能的外商投资企业,且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境外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50%,且境外母公司总资产1亿美元以上(含);

2.在京注册资本100万美元以上(含);

3.在京持续经营一年以上。

 二 申报材料

➢承担地区总部职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承担地区总部职能的说明材料

➢境外母公司出具的资产情况说明材料

 三 认定流程

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颁证与送达三个步骤,预计5个工作日可办结。

(扫码了解详细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

②外资研发总部

(认定部门:北京市商务局)

 一 认定标准

经境外母公司授权,承担全球或区域性科学研究、产品开发等核心研发职能,在京注册资本100万美元以上(含)的外商投资企业或机构。

 二 申报材料

➢承担研发总部职能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承担外资研发总部职能的说明材料

➢研发场所租赁合同

➢外资研发总部相关情况统计表

 三 认定流程

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颁证与送达三个步骤,预计5个工作日可办结。

(扫码了解详细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


【由北京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确认】

①贸易型总部企业

认定标准

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贸易功能的总部企业,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批发为主营业务,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以零售为主营业务,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2.以国际货物贸易为主营业务,上年度进出口额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3.以物流仓储为主营业务,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4.以平台交易为主营业务,自营型平台企业上年度在京交易额达到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第三方平台企业注册会员或入驻商户超过5000家(含),且上年度在京交易额达到5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5.以国际服务贸易(含会展)为主营业务,上年度服务贸易进出口额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6.从事离岸贸易业务,上年度离岸贸易收汇额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含)。

②文化型总部企业

认定标准

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等文化及相关领域企业,其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创作表演服务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其余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③科创型总部企业

认定标准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优势和高成长能力的科技创新企业,且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资质;

2.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④行业示范总部企业

认定标准

除上述五类总部企业外,在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安全性高,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含)。

二、朝阳区总部企业支持政策

历经30多年发展,CBD已成为首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和国际交往的重要窗口,是北京市总部经济集聚区。截至目前,北京CBD累计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122家,占朝阳区比重超七成、全市近一半。为支持总部企业能级提升,朝阳区提供了从设立、认定到发展的“全周期”政策支持体系。

新设立或新认定总部企业支持政策

《朝阳区促进商务中心功能提升若干措施》

推动总部企业特色化发展

对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经认定的服务型总部企业、金融总部企业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一)服务型总部企业:对主营业务为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医疗健康等,吸纳就业人数50人以上,且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其中:

1.以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的,需满足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5亿元;

2.以商务服务为主营业务的,需满足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

3.以医疗健康、旅游、文化体育和娱乐、住宿餐饮等为主营业务的,需满足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

(二)金融总部企业:主营业务为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资产管理、汽车金融、支付等,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

鼓励发展功能性总部

对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50%,且自身累计实缴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100万美元,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的新认定或新设的投资、结算、财务、供应链、采购、销售等功能性总部,以及新设央企二级以上子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5亿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支持。

能级提升总部企业支持政策

《朝阳区促进商务中心功能提升若干措施》

支持总部企业能级提升

对于经认定的存量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总部、贸易型总部企业、文化型总部企业、科创型总部企业、行业示范总部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过10%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同比增速超过5%的,给予不超过300万元支持。

《朝阳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总部企业奖励

对经北京市商务局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金奖励,奖励分三年按照40%、30%、30%比例给付。实缴注册资本金达1亿美元(含)以上的,给予3000万元资金奖励;实缴注册资本金达5000万美元(含)至1亿美元的,给予2000万元资金奖励;实缴注册资本金达1000万美元(含)至5000万美元的,给予1000万元资金奖励。

对在2023年、2024年已获得新认定、新设立或持续稳定发展奖励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按照当年《朝阳区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中“总部落户奖励”政策条款予以延续性支持。

🔗【一图读懂|朝阳区促进商务中心功能提升若干措施】



作者:

北京CBD官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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