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人”“被股东”“被入职”……近年来,在市场主体登记中被冒用身份、被冒名签字的情况多有发生,严重侵犯公民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如何有效遏制此类乱象?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后,又该如何依法维权?让我们跟随这场通报会一起揭晓答案。
7月25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平谷法院市场主体登记类行政案件审理情况报告(2020-2024)》,通报近五年平谷法院市场主体登记类行政案件审理情况、特点、反映出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并发布6则典型案例。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方桥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一凡,平谷区人大代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办杨艳伶,区司法局、区市监局等单位代表参会。
此次通报会由平谷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许友刚主持。
平谷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晓蓉通报《平谷法院2020—2024年市场主体登记类行政案件审理情况报告》。报告显示,2020至2024年,平谷法院共计审结市场主体登记类行政案件69件,数量呈稳中有升态势。其中变更登记类案件30件。案件多因超期被裁定驳回起诉,在上述69件案件中,裁定驳回起诉案件31件,占比44.93%,其中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裁定驳回起诉的21件。同时还有22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的案件,占比31.88%,也多存在超期起诉而需要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况。
据介绍,此类案件潜伏期长,发现认定难,冒名登记行为往往在多年后才被发现,证据收集困难;民事、行政纠纷交叉,审查处理难,行政登记行为的合法性常依赖于基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如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的真实性、有效性的认定问题;审理结果牵涉主体多,权益平衡难,市场主体登记行为的处理影响公司经营稳定性、善意第三人利益及交易安全,处理中需审慎权衡各方利益;审理流程繁琐,实质化解难,公司等市场主体相关人员查找难,需进行公告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基本未能实际到庭应诉。
报告指出,上述案件暴露出深层次问题:代办乱象丛生,监管亟待发力,多数涉案公司的登记由代办人员操办,其中存在大量无照经营的“黑代办”,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审查机制存在漏洞,形式审查风险高,目前市场主体登记以形式审查为主,登记机关主要核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形式是否符合要求,无需核验代办人或申请人身份真实性,也无需实质判断材料真伪,这给冒名登记提供了可乘之机;信息壁垒待打破,协同治理需深化,市场监管、公安、税务、法院等部门间的协同共享与协作机制尚不完善,在快速识别、联动打击冒名登记行为方面存在提升空间。
报告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应加强涉市场主体登记的市场乱象整治,严格审查代办登记中介机构的资质,严厉打击“黑中介”,加大对空壳公司、买卖公司的查处力度,将疑似“关门”“跑路”的公司及时收入数据库,并进行风险标记。市场监管部门应鼓励和引导工商注册登记代办机构组建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培训交流,建立完善行业自律约束机制和行业规范实施机制,进一步规范工商登记注册代理行为;增强审慎审查意识,依据法律规定履行登记程序,如要求申请人提交符合法定形式的所有材料,履行问询、身份核对等程序;尽到符合常理的注意义务,如对较为明显的、一般人皆能看出的虚假签名以及虚假身份证件,具有基本的分辨比对的审核意识和能力;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以及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严格落实相关人员的线上核验,确保信息比对的精准性。相关部门要通过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增强公众的信息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向公众普及证件管理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妥善保管身份证件的意识,告知公众身份证丢失后要第一时间挂失、登记补办,并利用企业信用网等查询相关信息,在发现身份证被冒用后及时维权,最大限度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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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郑淑君通报6则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中,苏某称其于2004年被冒名登记为某公司股东,直至2021年才发现并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该起诉已超过法定的五年最长起诉期限,故裁定驳回起诉。郑淑君提示:公民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件。一旦丢失,第一时间挂失并补办,最大限度降低被冒用风险。定期自查是关键。建议公众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定期进行自查,做到早发现早维权。维权务必及时。发现被冒名登记后,应立即采取维权措施,切勿拖延,以免因超过法定期限而丧失法律救济机会。
另一起案件中,某公司提交材料申请将法定代表人由周某变更为王某,区市监局当日作出准予变更决定。后周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该公司据以变更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周某据此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变更登记。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变更登记核心依据的股东会决议已被生效民事判决否定,该变更登记缺乏事实基础,依法判决予以撤销。郑淑君提示:当利害关系人认为市场主体登记所依据的基础民事法律行为(如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存在无效、不成立或可撤销的情形时,建议优先通过民事诉讼确认该民事行为的效力,再根据相关判决,向行政机关申请撤销错误登记,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登记,成功率将显著提高,这体现了“民行衔接”的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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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蓉表示,平谷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长效机制;强化司法建议,促进登记审查制度完善与监管水平提升;加大普法宣传,提升公众防范意识与维权能力。以此形成打击冒名登记、维护市场秩序的合力,营造更加诚信、透明、安全的营商环境。
代表点评
北京市政协委员 赵一凡
北京市方桥律师事务所主任
近年来,市场主体虚假登记问题呈多发态势,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虚假登记治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亟须司法、行政及社会力量协同发力。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我深切感受到平谷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深化府院联动、强化司法建议与普法宣传,在维护市场公平诚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展现的司法担当与务实作为。期待未来各职能部门能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化协作、健全机制,共同筑牢市场主体登记安全防线,营造诚信安全的营商环境。
平谷区人大代表 杨艳伶
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级主办
此次新闻通报会内容翔实、剖析深刻,发布的典型案例极具警示与指导价值,清晰揭示了市场主体登记领域存在的诸多风险隐患。值得关注的是,虽然全程电子化登记等改革举措旨在为企业发展提供高效便利,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流程中的漏洞实施冒名登记违法行为。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堵塞审查漏洞,坚决杜绝此类披着合法外衣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民合法权益。
供稿:北京平谷法院
编辑:胡凯程 刘宇航
审核: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