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67岁的田大爷刷手机时,看到某科技公司关于短视频剪辑网课培训的广告,经咨询后,田大爷决定报名参加短视频剪辑培训,随与某科技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双方约定由某科技公司向田大爷提供48节课程,田大爷一次性付费4800元。后田大爷发现培训效果与广告宣传相差甚远,培训内容看不懂,故要求某科技公司退还培训费用,但被告多次不接电话、不回信息“玩消失”,又气又急的田大爷无奈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费用。
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情况
由于缺乏法律常识、操作智能手机困难,67岁的田大爷不知道怎么才能诉讼维权,不得不来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寻求帮助。立案庭工作人员见到第一次踏入法院的田大爷,认真倾听诉求后,将其引导至“绿色窗口”,由立案法官现场接待。
立案法官查看了田大爷提交的材料,发现较为凌乱,遂向其出示服务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示范文本,并耐心解释了如何根据起诉状示范文本填写、勾选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等。看着填空板块一样清晰明了的起诉状示范文本,田大爷开始对照范本一一“作答”。
但随后田大爷便遇到了问题。“这个示范文本很方便,但是我看被告信息要素包括地址、电话等,我该去哪找呢?”面对田大爷的疑问,立案法官根据服务合同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帮助田大爷明确被告公司准确名称,并告知田大爷如何在线查询企业信用信息。为方便田大爷少跑腿,顺利完成立案,立案法官针对示范文本涉及的利息主张、证据列举等板块,向田大爷说明利息计算标准、立案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指导田大爷留存并提交电子合同、线上缴费记录、双方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
最终,在立案法官的协助下,田大爷很快完成民事起诉状的勾选、填写,并顺利立案。法官立案后结合案情,向田大爷说明了立案后的调解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听说调解程序用时更短还更省钱,田大爷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调解。立案法官当即安排驻院调解员开展工作。
调解员先向某科技公司进行了送达,了解到该科技公司刚成立不久,规模很小,为了节约成本连法务人员也没有,第一次面对诉讼竟不知所措。调解员结合示范文本主动向某科技公司释明案件处理阶段、答辩期限、调解程序等事项,并出示了服务合同纠纷民事答辩状示范文本,指导某科技公司填写要素式答辩状并提交委托诉讼代理人材料。通过“表格式+分点化”梳理起诉状与答辩状中的要素信息,某科技公司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完成了证据材料准备工作。
根据某科技公司提供的合同等证据材料,调解员对案件事实、争议焦点进行了梳理。经沟通,某科技公司承认短视频剪辑课程受众更偏向长期使用电脑的群体,课程内容对老年人不适合,自身未尽到提示义务,同意就剩余未生效课程部分配合退费,但对于田大爷主张利息的诉求不认可。调解员遂根据合同履行情况、条款约定,对退费依据及标准进行了明确,并再次联系田大爷展开调解工作,耐心向田大爷指出,其已接受了部分培训课程,且系自身原因要求中断课程,应对已经完成的课程部分付费。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某科技公司当日退还田大爷剩余课程费用3600元,田大爷主动放弃利息主张。
田大爷通过诉讼快速解决了困扰自己的纠纷,要回了培训费。某科技公司也为自身服务不到位向田大爷表示歉意,并承诺将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在合同签订时将加强提示义务,明确进行风险告知。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案件最终通过示范文本便捷、高效地实现了案结事了。
典型意义
本案系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状示范文本应用案例。一是诉讼便捷化,实现涉民生类服务合同纠纷立案简单化。通过对照示范文本要素信息,“清单式”列举关键要素,能够准确地帮助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的消费者陈述案件事实和整合诉讼请求,通过填写合同金额、争议金额、退费金额、违约利息等数字,有效帮助消费者梳理思路,屡顺事实,明确最终诉求,从而实现简单化、便捷化、“填空式”维权。二是服务精准化,实现涉老弱病残等特殊案件个性化解决。对于老年人、残疾人、重大疾病等特殊人群,推广使用应用示范文本,能够有效帮助其快速、准确地完成起诉状、答辩状的书写工作,高效、精准完成案件证据材料准备,切实解决特殊群体“书面材料撰写困难”、“起诉材料总不对”的困境,使诉求与证据实现一一匹配,推动纠纷得到快速解决。三是流程高效化,实现案件“立调执”一体化快速解决。快速聚焦争议焦点,实现速调快审、实质解纷。调解员借助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迅速明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事实证据,准确及时判断争议焦点,围绕双方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开展调解工作,有效提高调解质效,实现“当天调解、当天结案、当天履行”。
文/海淀法院 胡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