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中“導”有时写作“道”,同“导”
2025-08-19 17:03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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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某报上读过一篇文章,其在引用《论语》时写道:“子曰:知者不惑”,并说,孔子千年前所言的“知仁勇”似乎渐行渐远云云。笔者要指出的是,此处的“知”字应该写成“智”。

古汉语的文章中,有些字有时以“半个字”出现。而我们今天在读和写的时候,要把这些“半个字”还原成“整个字”,否则,会引发歧义,造成理解上的困难。比如“女”,在当人称代词用的时候是“汝”的半字。这种现象在古汉语里不止一例。如将“否”字写成“不”,将“鬻”写成“粥”,将繁体的“势”写成“執”,将“悬”写成“县”,等等。

笔者曾在北京某报理论版上读到一个教授的文章,他引用了孔子的这句话:“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里的“道”也是半个字,为准确表达原意,应还原成“整个字”——“導”;如用简化字,应写作“导”。康有为对“导”的注释是:“导,引也”,意思是“引导”。当年,笔者在党校学习时听一老师授课,该老师在引用孔子的这句话时,将其中的“道”读为去声,并解释为“告诉”。笔者下课后冒昧地指出:老师,您读的恐怕不对,此处“道”应读为三声,意思是“引导”。此位教师大不以为然。在古汉语中,“導”在当“启迪”解时,通常写作“道”,有《康熙字典》中的注释为证。

“道”为“導”之半字,《论语》中还有一处:“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这里的“道”也是“導”的半字,并不是“告诉”的意思,而是“治理”的意思——这是“導”字的又一用法。《史记·汉文帝纪》:“道民之略,在于务本。”这里的“道”,也是“導”,意思是“治理”。


作者:

宗春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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