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京0108执2708号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地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
(2025)京0108执2708号
执行依据:
(2024)京0108民初6153号
被执行人:
济南华字派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桑梓商业街36号203室。
法定代表人:李振华,执行董事。
任娜,女,1985年2月2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文庄路13号绿地国际樱花明都2号楼801号,现住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营市街街道办事处营市西街社区居委会。
执行标的总额:
货款400000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0000元、保全保险费及律师费损失8000元、案件受理费7975元、财产保全费2745元、公告费200元。
未执行标的额
上述全部。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线索的,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下落或其财产(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执行到位后奖励1000元。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邮寄,或直接前往北京市海淀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层接待室进行举报。
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冠方大厦三层海淀法院执行局。
举报联系电话:
18611018100、18613329443
联系人:方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