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老师,我们这有个麻烦事,您能来给调解调解吗?”“刘老师,我们最近有调解员的培训,请您给大家讲讲吧!”在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街道,每当遇到疑难复杂纠纷,大家第一个想到的都是调解达人“刘老师”。
在丰台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在持续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大背景下,丰台街道的刘爱玲情系百姓、德法并用,被誉为优秀人民调解员。她深耕人民调解事业二十四载,现任丰台区人民调解协会理事、丰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连续多年荣获北京市人民调解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累计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00余件,接待当事人来电来访6000余人次,被辖区群众亲切誉为“家门口的法律顾问”,是丰台区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杰出代表。

秉持匠心,以学促调,铸就专业“真功夫”
她常说:“要干好调解,先做个有心人。”刘爱玲对调解事业怀有深沉的热爱与不懈的钻研精神。她深知调解工作不仅需要热情,更需要过硬的专业素养。年过半百的刘爱玲,主动开启了学“法”之路,她将《人民调解》杂志作为贴身“工具书”,如饥似渴地研习法律知识、汲取调解智慧。
担任法院诉前调解员伊始,她沉下心来,“泡”在法庭旁听一个月,系统学习各类常见纠纷的审理要点及调解技巧,记录下厚厚的观察笔记。这份孜孜以求的匠心,奠定了她高超的调解功力。在处理一起因遛狗不牵绳引发的邻里矛盾时,她精准援引《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一方面化解对立情绪,一方面明晰法律底线,当事人自知理亏,心悦诚服地道歉改正。刘爱玲同志深刻认识到:“调解矛盾既要讲理,更要讲法。清晰释法是解开群众心结、化解纠纷的关键钥匙。”正是这份对专业化、法治化调解的不懈追求,确保了她的工作高效、规范开展。

情法交融,善用劝行,架设和谐“连心桥”
在实践中,刘爱玲探索形成“用好法与情,做好劝与行”的独特工作法,将刚性的法律规范与柔性的情理体悟完美融合。
在处理92岁胡老人赡养纠纷时,面对三个子女的推诿甚至遗弃倾向,刘爱玲告知法律后果,促使子女到场协商。调解中,她先以亲情呼唤感化,继而从法律层面强调赡养义务及可能的法律后果(索回房款),双管齐下。“情理法”结合的强力说服,最终促使三个子女不仅接母亲回家,更在刘爱玲的协助下签订赡养协议,妥善保障了老人晚年生活。这一调解事迹在社区内激起了强烈反响,有力弘扬了孝亲敬老风尚。
她经办案件的成功率长期保持在85%以上,被群众称为“调解状元”。成功秘诀在于“不打无准备之仗”。调解前她必做足功课,了解细节,制定多套预案。在调解一起因漏水引发的索赔纠纷时,面对关于“名贵字画”的争议,主动寻求专业鉴定,揭穿仿品事实,掌握了关键突破口,再运用调解艺术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刘爱玲始终强调:“调解不仅要解纠纷,更要解心结。倾听民意、查明事实、寻求最优解,是对当事人最大的负责。”
倾心奉献,薪火相传,守护家园“安宁美”
二十四年如一日开展纯公益性质调解工作,刘爱玲毫不动摇。支撑她的是朴素而崇高的信念:“群众愁云散去,矛盾得以化解,那一刻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无可替代。”她将这份使命视为终身追求。

在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联系协调下,刘爱玲的公益身影与经验得以被更多人知晓。她长期担任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律师门诊室》栏目的特邀调解嘉宾,成为群众心中的法治“明星”。她更深入社区、街道,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与技能培训,已主持社区公益法律讲座84场。其讲授内容注重实效,如结合真实被骗案例,用“警惕财产外流”等通俗表述,为老年人量身定制防范涉老骗局策略,深受好评。
刘爱玲心系调解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司法局的有力引导和平台搭建下,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将多年沉淀的心得、技巧倾囊相授。通过“导师带徒”,组织参与联动调解等方式,悉心培养基层调解骨干力量。永善社区调委会主任代忠军等一批“徒弟”,正是在她的言传身教下茁壮成长。
为了更好地发挥品牌效应、服务民生,在丰台区司法局和街道共同推动下,以刘爱玲名字命名、功能完备的标准化调解工作室即将正式启用。刘爱玲及其培养的调解队伍将轮流值守这方为民服务的新阵地,继续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赤诚与专业守护社区的和谐安宁,在解千家愁、暖万民心的事业中,书写新时代人民调解员的忠诚与担当。
来源 丰台区融媒体中心
丰台时报
编辑 原梓峰
审核 肖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