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方案(2025—2028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总体要求、分级分类抓好培训、组织实施3个方面,提出加强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任务措施和具体要求。为便于理解掌握《工作方案》内容,更好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2024年1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2025年4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贯彻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这2个文件对近5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系统规划。
近年来,市直机关工委始终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全面提升党员能力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坚持统筹谋划,每年制定年度《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方案》,对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坚持重点示范,每年举办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专题培训班等7类示范班次,2019年至2024年,共举办各类示范培训70期,培训党组织书记、机关党务干部、新党员和党员发展对象12860余人次。坚持分级分类,要求市直各单位开展党员普遍培训,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全覆盖。
根据工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安排,为加强对《规划》和《若干措施》的组织实施,我们在总结近年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教育做法的基础上,学习借鉴了兄弟省级机关的经验,对照《规划》和《若干措施》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市直机关的《工作方案》。
二、起草《工作方案》的总体考虑有哪些
《工作方案》贯彻《规划》和《若干措施》各项部署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提出具体举措。着重把握四点:一是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坚持守正创新。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在继承中改革、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拓展培训资源,着力增强党员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三是坚持贴合实际、落细落实。区别于《规划》和《若干措施》按照领域纵向划分党员教育培训对象的做法,《工作方案》紧密结合市直机关党员队伍实际,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新党员,党员,专职党务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等不同群体,横向划分了培训对象,并在《规划》和《若干措施》明确党员、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培训指标的基础上,对其他各类培训对象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和脱产培训的指标要求进行了逐条细化,对市直机关工委、市直各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四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市直机关党员教育存在的问题,压实各级责任,加强学风建设,做好经费保障。
三、《工作方案》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作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分级分类抓好培训、组织实施等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主要明确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强调落实培训任务,确保所有党员应训尽训,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占总学时50%以上,完成规定学时任务。同时,在坚持按需施训、抓实日常教育、抓好实践锻炼、扩展教育资源、强化网络赋能等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部分主要对分级分类抓好培训进行了安排。按照党员发展培训、党员全覆盖培训、机关党务干部培训3个层级,细化了7类党员教育培训对象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和脱产培训的指标要求,明确了市直机关工委、市直各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具体培训任务。同时,对集中学习培训、脱产培训、学时统计范围和特殊党员参训要求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明确。
第三部分主要从组织实施角度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要求。
四、《工作方案》对分级分类开展党员培训作了哪些安排
《工作方案》明确,要采取市直机关工委示范培训、市直各单位普遍培训、机关基层党组织兜底培训的方式,确保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和脱产培训学时达标。
市直机关工委每年举办党员发展对象,新党员,党员,党务干部,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专题培训班),市直各单位组织单位参训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培训,同时配合做好线下具体工作;市直各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专职党务干部,党员开展全覆盖培训。机关基层党组织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全员兜底培训。
五、《工作方案》对各类培训对象有什么指标要求
《工作方案》明确:党员发展对象需参加不少于3天(24学时)的集中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或转正后的1年内一般要各参加1次集中学习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2024—2028年累计不少于20天或160学时。机关专职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学习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2024—2028年累计不少于35天或280学时,参加处级以上党委举办的脱产培训每年累计一般不少于5天或40学时。各级党组织副书记、委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学习培训。
《工作方案》同时明确,党员干部学时要求按照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执行,党员参加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纳入党员集中学习培训学时统计范围。
六、市直各单位如何落实好《工作方案》
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常态化制度化,抓好自主培训,确保应训尽训。强化检查督导,将党员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各级督查、检查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确保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同时,加强学风建设和培训班管理,用好培训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