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案,法官不想只判个“是”或“否”
2025-09-22 15:18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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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多了,月月都准。”

9月11日,一笔赔偿款如期抵达李大叔的账户。他悬着的心定了:“日子,总算有了指望!”

可就在一年多前的那个寒冬,李大叔家的天塌了——儿子李峰因车祸不幸身亡,留下年过半百的父母、没有固定收入的妻子和两个尚且年幼的儿子。邻居们无不摇头叹息:“这家人,往后该咋过?”

如今,每月按时到账的赔偿款,稳稳托住了孩子们的学费、灶上的米油,让这个失去“顶梁柱”的家,依然保有温暖的烟火气。

但鲜少有人知道,这份按月抵达的“希望”,竟源自法官张刚燕办案时的“未雨绸缪”……

2023年12月10日,李峰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随后,其父李大叔为确认儿子与某运输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并获胜。但运输公司不服,于2024年10月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李峰给你们拉货快一年,出了事咋就无关?”庭审现场,李峰的妻子林慧代李大叔出庭应诉。她攥着仲裁裁决书,难掩激愤。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规章管不着他!车是老板于刚个人租的,工资也是他个人发的,跟公司没关系!”运输公司代理人立刻反驳,说着,还拿出汽车租赁合同佐证,试图撇清关系。

剑拔弩张间,承办法官张刚燕冷静援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认定劳动关系的三个要素:双方主体适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以及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紧接着,张刚燕对着“三要素”逐条拆解:“公司有资质,李峰是合法劳动者;李峰每天听于刚安排送货、领取报酬,本质是受公司管理;李峰运输货物的工作是公司的主要业务。”话锋一转,张刚燕戳中要害:“于刚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安排工作、发工资,怎么能算个人行为?”

此话一出,运输公司代理人的辩解顿时没了底气。

但真正的难题,才刚刚开始。这次庭审结束后,经验丰富的张刚燕敏锐地察觉到了这场官司背后的沉重包袱。

“一开始看材料,确实是劳动关系认定的常规案子,但和林慧聊了两句就发现,她要的不是‘一张劳动关系判决书’,而是能实实在在拿到赔偿,给丈夫的事一个交代。”张刚燕说。

张刚燕心里算得明白:“就算判了存在劳动关系,李大叔一家接着要去申请工伤认定,还需要再提起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要提起诉讼。若运输公司不服,可能还会另行提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这对一个刚遭受丧子之痛的家庭和一家本就经营不易的企业来说,都是不可承受之重。”

通盘考虑下,张刚燕决心寻找一条能够一揽子化解纠纷的调解路子。

张刚燕首先找到运输公司代理人,坦诚沟通:“证据摆这儿,劳动关系跑不了,真判下来,公司不仅要赔,以后招标也受影响,值当吗?咱们索性一次性把赔偿谈妥,既让李大叔一家拿到钱,公司也能避免后续无休止的诉讼,岂不更划算?”

一次次释法明理,运输公司方的态度终于从坚决对抗转向了寻求解决方案。

见时机成熟,张刚燕转头又拨通了林慧的电话:“现在调解,钱能早点拿到,不用再跑法院;真等判决,万一公司上诉,你还得熬,这个家耗不起。”

电话那头,林慧表示:“张法官,我听您的。”

今年2月24日,在张刚燕的多轮调解下,双方坐到了一起,一个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一揽子”调解方案达成:运输公司方同意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及相关赔偿。一场可能旷日持久的连环诉讼危机,在法官的智慧和努力下巧妙化解。

今年9月9日,该案入选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三融”工作机制助推实质解纷典型案例。

“‘按下葫芦浮起瓢’是人民群众不愿看到的,更是人民法官在办案时要努力避免的。”当天的新闻发布会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可能引发衍生诉讼的案件,承办法官要摒弃就案办案思维,实质性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这一案,若只判劳动关系存在的“是”或“否”,对法官来说轻松很多。但张刚燕选择了更进一步——

因为裁判之外,还有生活;

因为诉讼结束,这一家人,还要继续走下去。

(文中案涉当事人均为化名)

本文转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供稿:北京丰台法院

编辑:杨士霞 汪希

审核:王亚楠


作者:

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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