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老年群体参与社会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增加,涉老案件愈发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发展趋势。这些涉老纠纷如何破解?10月28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北京法院涉老民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涉老民事审判典型案例,海淀法院两起案例入选。
案例四:陈某诉某单位继承纠纷案
陈某的父母均系某单位退休职工,其父亲于2022年3月去世,未留有遗嘱,其母亲于2022年12月去世,曾作出遗嘱表明将案涉房屋中其自身的产权份额遗赠给某单位。2024年,年近七十的陈某查出患有胆管癌等重疾,急需高昂的治疗费用。陈某无配偶和子女,生活处于危困情况,需要用父母的遗产进行大病治疗。后陈某将某单位诉至法院,请求分割父母的案涉房屋和其他遗产。法院经审理认为,争议遗产中案涉房屋属于公管房,该类房屋受政策影响较大,上市条件和过户流程均有特殊限制,房屋评估价值可能远低于实际使用价值。若生硬分割房屋份额,不仅无法实质性化解纠纷、照顾到群众的住房需求,还可能引发后续冲突并激化矛盾。最终,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案涉房屋归某单位所有,某单位向陈某支付337万余元,陈某对案涉房屋享有居住权。
本案以“调解+居住权”的创新为家事纠纷提供调解范式,帮助患癌老人获得高额的医疗资金支持,并保障了其住房、情感需求,不仅拓宽居住权制度在非典型场景中的适用空间,还传递了司法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立场和人道主义精神。
案例五:李某与徐某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案
2013年6月,86岁的李某和57岁的徐某签订《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并进行公证,约定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收入归夫妻共有。2013年8月,李某和徐某登记结婚,二人均系再婚。婚后徐某陆续多次支取李某财产,并向自己及案外人进行大额转账。李某主张徐某侵犯了其财产权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由徐某返还相应款项。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存在转移李某婚前财产、婚后离休金收入,以及转移、隐藏自己婚后退休金的情形,故李某有权主张徐某返还转移的其婚前财产及分割徐某转移的婚内共同财产并予以多分。法院酌情认定李某分得夫妻共同财产60%,徐某分得40%。最终,法院判决徐某向李某支付李某的离休金及徐某的退休金折价款共计162万余元,返还李某婚前财产68万余元。
本案在双方未起诉离婚的情况下,通过查明存在婚内转移财产的事实,依法对于夫妻婚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对无过错方给予了保护。该案的处理有力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清晰界定了夫妻间尤其是再婚关系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的权限范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