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星期五)下午3:00,在北京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首都“十四五”规划高质量收官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住有所居专场。
“十四五”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首都战略功能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提升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有序推进老楼加装电梯,积极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开展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用心用力用情办好群众身边事,让居民在住建领域民生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中切身感受“民生温度”和“民心温暖”。
一、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住房租赁市场平稳有序
“十四五”期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强化行业治理。一是率先立法强化法治保障,2022年5月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围绕租赁治理、规范秩序和行业发展,制定配套政策文件,基本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
二是重拳治乱维护市场秩序,持续加大对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执法检查力度,组织中介协会动态调整、定期发布风险企业警示名录,建立违法违规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发现苗头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介入处置。总的看,“十四五”期间,本市住房租赁市场总体平稳、秩序不断好转。
三是科技助力提升管服效能,持续完善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搭建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与各企业租赁经营平台相联通,初步形成“1+N”的租赁服务管理体系,累计备案租赁合同780万笔,同步开展备案租赁合同的共享应用,支持租房家庭更好的享受公共服务。
四是党建引领提升行业治理,2019年以来,连续7年发布毕业季租房指南,开展住房租赁进校园活动;在此基础上,2023年以来,每年又扩展组织了返工季租房服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有效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和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租房需求。
同时,坚持党建引领,指导行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行业头部企业探索创建了“社区好邻居”“户外劳动者暖心驿站”“社区应急民兵连”“美好朝阳管家”“社区守护者”等党建品牌,凝聚党群合力,发挥行业特点,服务基层治理。
二、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着力提升居住生活品质
“十四五”以来,我市坚持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市政府重要民生实事,以基层组织、居民参与、社会力量协同、政府引导支持的方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治理+改造+管理”的思路,统筹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一是认真谋划筑牢改造基础,编制了本市“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制定了改造标准与技术导则,着眼改造全流程、各要素,健全完善40余项配套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备改造提升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政府按“保基本”原则重点推进基础类改造,结合居民意愿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完善类、提升类改造;推动产权单位落实相关改造责任,引导支持居民使用公积金或专项维修资金参与改造实施;持续探索改造资金“多元共担”新模式。
三是改革探索推动高质量实施,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创新推出责任规划师参与、延长改造后房屋公积金贷款年限、市政专业管线统筹改造、“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等支持措施;同时,统筹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与老楼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休闲活动空间提升、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等同步实施。各区探索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成熟经验做法。
四是协商共治完善社区治理,立足党建引领,创新群众参与路径,搭建居民改造议事协商平台,积极响应居民诉求,努力画好最大同心圆,开创多元共治新格局;将规范物业服务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统筹推进社区治理和居住环境的持续改善。
在老旧小区居民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各方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市属老旧小区改造已实施约7800万平方米,“十四五”总体实施率已达98%。已完成楼体节能改造约2650万平方米,更换楼内上下水立管约17万根;小区内适老化改造5万余处,水电气热管线改造约2880公里,架空线梳理和入地约2730公里,建设公共绿地约370万平方米;引入社会资本项目达70个,投资建设便民市场、便利店29个,社区食堂7个。经第三方察访核验,居民对改造工作总体满意度达96%。
三、有序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加快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2024年以来,积极落实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的有关政策,组织各区将登记使用15年以上、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住宅老旧电梯纳入储备库、分年度申报并推进实施。2024年,本市共911台电梯更新获国债资金支持,已全部完成更新。2025年,1万余台电梯更新获国债资金支持,现已开工9008台,完工1692台,各区正加快推进实施。
“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加装电梯3391部,约3.5万户居民受益。电梯更新获国债资金支持的1.1万余台,惠及居民51万余户。
四、坚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凝聚合力推动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2020年5月,我市颁布实施《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确立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的工作方向。“十四五”期间,业委会(物管会)组建率、物业服务覆盖率、党的组织覆盖率显著提升,目前均超过97%,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协商议事机制作用发挥更加明显,业主自治效能不断提升。
五年来,全市办理物业管理接诉即办诉求近180万件,对2400余个诉求集中小区开展重点治理。同时,将 “老旧小区改造推进难”“老楼加装电梯难”“物业收费难”“物业服务不规范”等问题纳入“每月一题”重点推动,一批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
针对老旧小区专业物业服务缺失、群众诉求集中的问题,我们按“市场化、法治化、多样化”的原则,着手推动老旧小区专业物业服务三年内全覆盖,2025年计划完成首批380个老旧小区引入专业物业服务,目前已完成312个。
五年来,我们依托物业行业党委强化示范引领,累计评选189个“北京榜样·最美物业人”,推选出200个北京市“物业服务示范项目”,11个“美好家园”典型案例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案例,以点带面推动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好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惠民政策,聚焦为民、便民、安民,以实干破难题、以担当惠民生,持续推进我市人居环境改善,深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随后,王争主任回答记者提问。
问:“十四五”时期,北京市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保护租户权益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效果如何?
答:为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租住权益,一方面,我们围绕全国首个住房租赁地方性法规《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出台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修订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从租押金监管、互联网信息监管、从业行为管理、合同管理、市场秩序整治等多方面完善行业治理规范,初步形成相对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为群众反映较多的“拖欠租押金”“虚假房源”“黑中介”“收费不透明”等乱象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9月,国务院《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我委也积极组织了国家条例的培训、宣贯,并启动对我市政策的修改完善。
另一方面,围绕政策落地,加大市场秩序整治,2021年至今,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共检查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住房租赁企业3.8万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企业信用监管,依法将3764户(次)房地产经纪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将277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指导中介协会将投诉量大、恶意拖欠租押金、经营异常等情形企业纳入风险警示名录并定期发布,已累计发布79批次868家次风险企业警示名单。
同时,大力推进企业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我市签约监管银行的企业已达832家,较去年增加2倍,已有54.8万笔租赁合同的17.1亿元纳入监管。今年我委主动将“住房租赁企业经营不规范”问题纳入接诉即办“每月一题”开展专项治理,2025年1-10月住房租赁企业经营不规范问题市民热线诉求量同比下降31.7%。
此外,我们依托2017年底上线的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效能,目前平台租赁合同备案量已突破780万条,在全国位列第一,平台对接积分落户、教育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多项政务服务,提升租房群众获取公共服务便利水平。同时我们连续7年开展返工季、毕业季“惠民租房”系列服务活动,已实现签约44.48万套(间),提供服务费打折、租金月付、押金减免、赠送保险以及搬家、维修、保洁等全流程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了新市民、青年人和城市服务保障人员“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多层次、阶段化的租房需求,有效稳定了租赁关系,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谢谢!
问:物业管理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请您介绍一下,“十五五”时期,北京市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首都城市治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中央“十五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也提出了建立“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现代化人民城市的明确目标,北京市将深入落实中央部署,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建强业主组织,夯实治理根基。我们将积极推动各小区依法组建业委会或物管会,推动业主共同议事和协商共治。强化对业委会的监督指导,确保其代表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切实做到运行透明、履职规范;对成立物管会的,赋能物管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和监督作用,成为小区治理的可靠力量。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与社区协商机制。我们将持续推动物业管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健全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通过议题共商、难题共解,引导各方主动履职、形成合力,及时响应和解决居民关心的物业问题。
三是完善物业服务市场化机制。积极推动新修订的《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落地,引导业主大会和物业企业根据小区实际“按需求选服务、依标准定价格”,共同维护“质价相符”的市场秩序,促进物业服务良性发展。
四是持续补齐老旧小区管理短板。我们将针对物业服务缺失的老旧小区,因地制宜的推动引入物业服务,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改造成果,让老旧小区变得更加宜居。
五是积极推动科技应用与服务创新。我们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广智慧门禁、安防、停车等服务,提升管理效率,助力智慧城市建设;同时支持企业拓展服务范围,在做好基础服务的前提下,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便民服务,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
此外,我们还将依托“接诉即办”工作机制,持续关注物业管理类群众诉求,对问题集中、反映强烈的小区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共性难题源头化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物业管理问题。
“十五五”时期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在此期间,我们将以更高标准推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努力构建与现代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服务体系,为市民营造更加舒适、安心、和谐的居住环境。谢谢!
首都之窗记者李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