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6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北京市“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市高级法院、市一中院、北京金融法院、朝阳法院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北京市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处长叶昶主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勇:
北京破产法庭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北京市委坚强领导、市政府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努力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六年来,北京破产法庭共新收案件12603件,审结案件11010件。现就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与成效通报如下:
01
市场化精准救治,激活企业再生动能
六年来,北京破产法庭通过司法重整程序成功挽救126家困境企业,引入投资逾1580亿元,化解债务8400多亿元,维护企业集团体系内1000多家企业持续运营,稳住近12万名职工的工作岗位。
一是探索构建多元大型企业集团重整模式。在北大方正等知名企业集团重整案件中,构建整体性推进重大破产案件审判机制,相关案件获评新时代推进法治进程案件、全国十大商事案件等。
二是探索构建上市公司快速挽救机制。通过重整程序快速推动8家上市公司“脱帽摘星”,保障逾30万名中小股民的投资收益。
三是探索构建中小微企业专门司法救治机制。出台全国首个《中小微企业快速重整工作办法》,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召开“助力中小微企业赋能升级”研讨会,助力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畅通。
02
法治化有序处置,强化实践创新引领
一是注重“首案破题、规则引领”。在全国首例金融机构包商银行破产清算案件中,探索构建金融机构破产规则体系;在某汽车公司破产清算案中,探索整车制造企业资产处置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破产规则。
二是推动健全破产审判规则体系。率先出台《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工作办法》等12项“首创性”规范指引,推出四类破产案件审理周期表,实现破产案件办理全流程有据可依。
三是探索跨境破产司法协作的“北京样本”。在德国亚琛破产案中首次适用法律互惠原则承认外国法院破产程序,进一步丰富跨境破产司法协助规则。
03
全方位守护民生,传递破产司法温度
一是积极回应民生需求。在两起房地产破产案件中为近500名业主完成房屋、车位产权证的办理工作,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二是精准护航企业发展。知名企业新华联集团系列重整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评“全国破产经典案例”;安某科技公司重整案入选“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三是推动府院联动走深走实。在市发展改革委退出办组织的疑难案件常态化联席会议上,与金融监管机构就信息共享、破产企业银行账户解封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04
全链条司法供给
打造专业化审判高地
一是前端预防“治未病”。出版《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为企业提供从初创期、成长期到终止期的全方位规则指引;法庭自成立以来召开持续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十余场新闻通报会,发布重大新型疑难复杂破产案例30件,弘扬挽救危困企业的理念。
二是中端服务“零距离”。开设全国法院首个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主动“送法上门”,开展破产法律知识进企业系列活动,推送破产保护“宣传包”。
三是后端保障“专业化”。持续推进审判人才高层次建设,3名干警获评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商事审判业务标兵,多名法官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性破产会议,向世界展示首都破产审判工作成效。
下一步,北京破产法庭将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破产审判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国际化水平,为将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
记者提问
记者:李忠勇副院长,北京市破产审判有什么新的举措?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忠勇:
在今年7月21日的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通过引导“可重整不清算”等措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做实定分止争。
北京一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精神,本着“应救尽救,应救快救”的原则,加快识别可予救治的困境企业,提升企业挽救速度。
例如,对于专精特新企业、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挂牌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主营业务属于前沿科技、高新技术领域的,推定其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确保破产保护程序及时启动,抓住司法挽救的窗口期。
同时,对于相对简单的重整、和解案件,依法简化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管理人账户开立等环节,适用最短期限,优化程序流程,有效缩短程序周期,为企业量身打造快速挽救机制,帮助其第一时间回归市场。
来源:北京发布公众号
本文编辑:刘宇航
本文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