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两案例入选北京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25-12-02 19:04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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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北京法院介绍了北京市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并发布20件典型案例北京法院发布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典型事例分为6类,覆盖企业从设立、经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涉及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刑事、执行、破产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北京法院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公平透明竞争环境,促推企业健康发展,助力困境企业“破茧重生”,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和首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做法与成效。

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托毕西药业有限公司诉市场监管总局行政诉讼案”“‘抖海音’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两案例入选。

托某某公司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先某公司反垄断经营者集中行政行为纠纷案

主审法官

谢甄珂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庭长

李迎新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法官

刘欣蕾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法官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后首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行政诉讼案件。自 200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就确立了“事前预防”的基本原则,规定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可对企业合并、收购等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合法性评估。本案判决首次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内容、附加限制性条件承诺方案的评估方法等进行释法析理和明确认定,为反垄断执法机构和经营者集中申报人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一方面,本案审判充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鼓励经营者依法集中的总体原则与例外干预的执法理念,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展现了北京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另一方面,本案判决确立的“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应聚焦集中本身引发的竞争问题”的思路,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能够有效降低跨国企业在我国投资的制度衔接成本,增强境内外经营主体对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有利于健全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中国反垄断年度执法报告》。

某网络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某科技公司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主审法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三庭法官 朱蕾

该案人民陪审员:程冶平、钟继明

典型意义

本案是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核心业务商标司法认定为“驰名商标”并予以跨类保护的典型案例。在平台经济推动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互联网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业态更新迅速积累市场声誉,其知名品牌效益已成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竞争力,需给予与其知名度相适应的司法保护。本案明确了互联网领域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即应在充分考量互联网行业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商标实际使用效果、市场覆盖范围、用户增长速度等多维度因素,综合认定商标是否达到“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认定标准,并未局限于商标持续使用时间等传统因素。本案为互联网领域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提出了具有借鉴意义的裁判规则和司法指引,为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切实的司法保障,是服务保障首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有益实践。

案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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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托毕西药业有限公司诉市场监管总局行政诉讼案入选

《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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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短就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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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京法网事

编辑:庄宇欣


作者:

知产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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