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兵役登记工作规定》和《北京市兵役登记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6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怀柔区户籍男性公民,均必须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完成初次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参加2026年应征报名。
二、登记时间
开始时间:2026年1月1日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
三、登记程序
(一)注册账号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初次兵役登记】按钮,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后完成实名注册,已在“学信网”注册的人员可使用“学信网”账号直接登录。
(二)组织登记
1.网络登记。主要由公民本人登录【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使用端进行登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现场登记。全区各镇乡街道武装部开设兵役登记站,由工作人员现地指导公民本人进行登记。
3.他人代登。公民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负责核实相关情况,并协助完成登记。
4.免服兵役。符合免服兵役条件(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被评定为一级至三级残疾等级)的公民,需在【全国征兵网】—【兵役登记】使用端进行兵役登记时提出免服兵役申请,并选填免服兵役的原因、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出具证明
完成初次兵役登记的公民可根据需要登录【全国征兵网】,查看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兵役登记凭证,作为查验兵役登记的有效证明。
四、责任追究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义务或者有妨碍兵役登记工作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兵役登记暂行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
特别提示
兵役登记是一项强制性制度,无论参军与否,适龄男性公民都应进行兵役登记,否则影响升学、考公、出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北京市兵役登记暂行规定》
第十条 本市对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实行查验和督查制度。
本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在招录公务员、办理出境或者招生、招工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的《北京市公民兵役登记证》。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及进行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应当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暂缓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督促其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第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北京市征兵工作条例》《关于建立完善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属严重失信行为,纳入《北京市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行为清单》,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各级兵役机关报请同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参加兵役登记,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对拒绝完成兵役登记工作、阻挠或妨害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单位,由各级兵役机关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

2026年1月1日开始
登录全国征兵网登记
https://www.gfbz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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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彭渴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