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评论|强化网络检察履职 融入网络生态治理
2026-01-07 17:53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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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网络检察履职

融入网络生态治理

《北京检察》特约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网络生态治理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在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创造人类生活新空间的同时,拓展了国家治理的新领域,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信息革命时代潮流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发生历史性交汇,内在要求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及时回应如何坚持防范风险和促进健康发展并重、实现网络空间治理与现实社会治理并重的时代课题,对强化检察机关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中的要素功能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突出政治统领,推进网络治理检察实践。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生态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具有重要地位;网络和信息安全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抓网络生态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管网治网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进网络检察高质量发展,要把握好政策取向、改革方向、办案导向,切实把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网络检察履职效能。要立足北京作为首都也是“网都”的区位特质,在构建差异化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中突出网络检察履职重点,推动网络检察供给与网络空间治罪与治理的法治需求更加适配。

强化协同履职,汇聚网络依法治理合力。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遵循检察机关“职权统一”与“职责分工”相结合的行权规律,加强网络检察各项职能的体系化履职,内向牵引“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外向撬动相关职能机关联动履职协同履职。要聚焦网络治理“空白领域”“灰色地带”“行业管理突出问题”,拉长做实由个案公正向类案规范、由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拓展的履职链条,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互联网头部企业担负起持续完善审查监控治理机制的社会责任,推动检察办案的“经验法则”向社会治理的“善治规则”转化,增强法律监督的整体效能。

深化数智赋能,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切实把握人工智能深刻影响检察履职范式和重塑检察能力的“未来已来”,针对网络犯罪呈现出链条化、智能化、隐蔽化、跨域性特点,充分释放数智检察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效用,推动数智赋能与制度赋能叠加倍增检察履职效能。要坚持研发和应用网络检察法律监督应用场景体系化大模型和单一应用场景小模型“两端发力”,促进法律监督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塑造转变,推动法律监督在网络空间向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转变。坚持“技术向善”原则,有效防止数智赋能检察技术“工具理性”压倒“价值理性”。

把握工作规律,加强网络检察理论研究。深刻认识网络检察理论研究是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及网络生态治理的重要论述指引网络检察履职,推动网络检察在研究诠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理论方面的实践创新。要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战略合作,联动优化配置智库资源与实务力量,深化网络检察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以高水平理论研究支撑网络检察高质量发展,形成更多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助力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网络治则天下安。北京检察机关要进一步以检察党建新生态塑造法律监督新业态、检察履职新形态、检察业务新质态,在推动检察“履职效能”与“制度赋能”相统一的实践中,不断提升网络检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持续强化检察履职在助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中的功效,为保障互联网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作者: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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