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稳步推进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激励从业人员及早发现并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现公布石景山区3起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12月30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北京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办公区域微波炉使用过程中冒烟,容易引发火灾。该员工发现隐患后立即切断电源向单位进行了报告,公司立即安排有关人员更换微波炉。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消防事故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元。
案例二
2026年1月6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中国石油永定林加油站前庭主管在巡检过程中发现加油机处存在易燃物品,立即对易燃物品进行了清理,并向站经理报告,站经理要求前庭主管对现场加强检查频次,随即上报分公司。由于隐患发现及时,后续处置得当,及时消除了一起加油现场安全火灾隐患,该加油站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制度规定,给予前庭主管现金奖励100元。
案例三
2026年1月9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杨庄小区物业巡检人员卯某、邹某在巡查中发现飞线充电隐患,立即联系36号楼3单元103业主要求其整改并上报属地居委会配合上门入户对业主进行劝阻和教育。物业管理人员及时消除了安排隐患事故,按照公司事故安全隐患内部报告管理制度,给予员工500元的奖励。
来源:北京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