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实验室、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数字检察研究基地发布2025年度中国十大数据法治事例(司法裁判类)评选结果。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变身漫画特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成功入选。

主审法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庭长
谢甄珂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兰国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四庭三级高级法官
李迎新
基本案情
北京抖某公司自主研发“变身漫画”AI特效,亿某科公司随后上线视觉效果高度相似的“少女漫画”特效。抖某公司起诉称其模型参数与结构被抄袭,构成不正当竞争。一、二审法院均认定亿某科公司行为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
核心亮点
本案首次在司法实践中明确:通过数据训练与调校形成的AI模型参数与结构,属于受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经营者重要的竞争资源与竞争利益。法院从技术接触可能性、参数结构相似性、研发证据缺失等多角度进行综合认定,对利用技术手段窃取模型成果的行为作出否定评价。
法治意义及社会影响
判决填补了人工智能模型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空白,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诚信原则适用于AI研发领域,为技术成果的保护提供了新路径。强调模型参数与结构可作为竞争利益受保护,对利用不正当手段“搭便车”的行为形成司法遏制,有利于激励科技创新投入。本案为人工智能产业树立了行为规范,倡导尊重技术创新、遵守商业道德的行业风气。有助于维护健康有序的AI研发竞争秩序,保护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最终推动人工智能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保障消费者获得真正创新产品的权益。
案例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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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CCTV今日说法:新型权益之争
编辑:庄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