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9年6月18日,第三小组讨论《共同纲领》起草事宜。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的临时宪法和建国大纲,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民主建国的理想初心。香山革命纪念馆珍藏的爱国名将、民主人士陈铭枢使用并保存的新政协系列珍贵档案原稿,为4件不同日期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过程稿,其形成过程经过了各界民主人士的广泛参与,是我国协商民主、共筹建国的历史见证。
群策群力 集思广益:历经三次起稿的建国纲领
1948年中共中央九月会议把筹备建国提上日程后,即开始着手酝酿国家的施政纲领。尽管毛泽东等中共中央领导人对建立新中国有过一系列构想,但要把构想变成一部能够凝聚全国人民意志的建国纲领并非易事。为此,中国共产党真诚地邀请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界代表协商,共同绘制建设新中国的蓝图。在短短一年时间里,这部建国纲领经历了三次起稿、三次命名。
共同纲领的第一次起稿是1948年10月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主持起草的《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纲领草案》(以下简称《纲领草案》)。该稿除简短的序言外,分总则、政治、军事、土地改革、经济财政、文化教育、社会政策、少数民族、华侨、外交等十部分,共46条。按照李维汉给周恩来信的说法,稿子是“勉强凑来”,比较粗糙,但它还是把即将诞生的新中国应实行的最基本的纲领、政策作了规定,为后来的各个稿本奠定了基础。11月,《纲领草案》又形成了第二稿,结构较第一稿有了很大变化,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人民解放战争的历史任务”;第二部分“建立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基本纲领”;第三部分“战时具体纲领”。这一稿是宣言与纲领相结合的一个文件,同第一稿相比,它更着重于战时任务的规定。
第二次起稿是由周恩来主持起草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1949年6月18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召开。陈铭枢作为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代表赴北平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周恩来作了《新政协筹备组织条例》(草案)的报告。会议一致通过《新政协筹备会组织条例》,选举出筹备会常务委员21人,常委会又推选毛泽东为主任,周恩来、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为副主任。在常务委员会下设六个小组,分头开展工作。其中,由第三小组负责起草新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周恩来亲自兼任第三小组组长。由于任务最重,第三小组一致推举中共草拟最初稿。组长周恩来即以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和《论人民民主专政》作为理论和政策基础,参照1948年起草的《纲领草稿》,在勤政殿“闭关”一星期,倾注大量心血完成了初步起草工作,并于8月22日完成草案初稿送毛泽东审阅。期间五易其稿,名称从最初《新民主主义纲领》改为《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草案初稿)。在主持起草草案初稿的过程中,周恩来多次组织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进行讨论,让参会代表充分表达意见,对于能够办得到的建议基本都予以采纳。在反复讨论、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各党派对草案初稿中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新民主主义总纲、新民主主义政权制度、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政策、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等取得了共识。这份草案初稿最终构成了9月5日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的基础。
共同纲领正式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后,起草工作进行到了最后阶段,即第三次起稿阶段。毛泽东在这一阶段直接参与数次过程稿的修改工作。从9月5日至9月13日,毛泽东在香山双清别墅夜以继日地工作,多次审阅文稿,逐字、逐句、逐段地修改,至少对其间的四次过程稿进行了细心修改,改动总计有二百多处。他还亲自校对文字,督促印刷,严谨之至,恪尽其责。
经过各方多次讨论和反复修改,9月17日下午,新政协筹备会第二次会议基本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并授权常委会提交政协全体会议讨论。9月29日,政协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精心铸就 细节见证:4件《共同纲领》草案过程稿
香山革命纪念馆珍藏的4件不同日期的《共同纲领》草案过程稿,是爱国名将陈铭枢于1949年作为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的代表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所使用并保存下来的。
陈铭枢(1889—1965),字真如,广东合浦曲樟(今属广西)客家人,民主革命家、北伐将领,曾任民国政府军事委员、广东省政府主席、代理行政院院长等,是中国近现代史上著名的爱国将领和民主人士。1948年1月,陈铭枢在香港与李济深等建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团结各派民主人士,反对蒋介石独裁、内战政策,以宁沪为中心对国民党军政人员实施策反工作,配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在上海从事秘密策反工作的陈铭枢从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地下斗争走向新的政治生活。他由衷地拥护中国共产党,满怀期望地准备参加新中国的建设。
1949年6月18日,陈铭枢响应中共号召,作为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代表赴北平参加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陈铭枢又作为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的代表出席了会议并进行了发言。新中国成立后,陈铭枢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为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中国共产党的诤友”。

▲1949年9月23日,陈铭枢出席在中南海怀仁堂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并代表民联发言。
陈铭枢怀着对新中国无限的热爱和期待,将记录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以及开国大典等历史细节的档案都精心地保存了起来。这批档案被编成两册,共97件(套)。后由其女陈佛新女士代表全家无偿捐赠给香山革命纪念馆。其中,第三次起稿过程中4件不同日期的《共同纲领》(草案),更是直观记录了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呕心沥血、数次修改文稿的艰辛过程,以及各方反复商讨最终达成的共识。历史研究离不开文献史料,透过这一页页虽已泛黄但保存完好的纸页细节之处,仿佛仍能重见那段激动人心的辉煌岁月。

▲1949年9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纲领》(草案)(香山革命纪念馆馆藏)。
1949年9月5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该藏品封面题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初稿)”,右上署“陈铭枢先生207号”,正文为17页装订在一起的铅印稿。此份草案为现今发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三次起稿阶段最早的一个稿本。1949年9月5日,毛泽东对未标明时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稿进行修改,修改时在竖排的纲领标题左侧亲笔加上“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 初稿”的字样。9月5日初稿清样印出后,毛泽东在9月6日又对该稿作了大量修改。修改时,把文中第二章的章名“政治机构”改为“政权机构”;把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中第五十条合并到四十九条。这样,纲领条文数量由原来的61条变为60条。根据毛泽东9月6日修改稿又印出一稿,但在纲领名称左侧的括弧内仍保留了“一九四九年九月五日,初稿”的字样。这一稿应该算是中共中央在第三次起稿阶段正式提出的共同纲领草案。

▲1949年9月1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香山革命纪念馆馆藏)。
1949年9月13日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该藏品封面题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三日印)”,正文为10页装订在一起的铅印稿。毛泽东对几个草案稿都作了细心修改,改动总计有二百多处。9月11日下午,毛泽东对当天印出的清样稿作了八处修改,并批告胡乔木:“乔木,即刻印100份,于下午8时左右送交周副主席,但不要拆版,俟起草小组修正后,再印1000份。”9月13日印出的清样稿送来后,毛泽东又有多处修改。

▲1949年9月1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香山革命纪念馆馆藏)。
1949年9月1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该藏品封面题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七日印)”,正文为11页装订在一起的铅印稿。

▲1949年9月2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香山革命纪念馆馆藏)。

▲1949年9月29日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香山革命纪念馆馆藏)。
1949年9月2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及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由两版合订为一本。封面题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日)”,右侧题有“提高警惕 加强团结”八个字。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开幕。28日,经政协各单位及纲领草案整理委员会讨论后,对9月2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中不正规字体加以规整和增添一处标点后,全体一致通过,将原文送交大会主席团,最终于9月29日政协全体会议一致通过。
以上几版过程稿均有明显的修改之处。如第五条中增加“人身”自由权;第二章“政权机关”第十二条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共同纲领从起草到最后政协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共经历了七次大的反复讨论和修改,广泛地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从这几版过程稿中虽然无法明确统计出当时的代表们有过多少提议,但经过详细的解释、讨论、反复协商后,最终通过的纲领条文更加明确、具体,在表述上更加完善,同时也深刻反映了这是一部建立在充分的民主协商和实事求是精神上的伟大纲领。
杰出典范 宝贵经验:见证人民政协民主协商的全过程
《共同纲领》制定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以最大的诚意同筹备会及所有出席代表一起讨论,代表们在纲领制定的过程中畅所欲言,对纲领的内容字斟句酌、反复商讨,真正做到了海纳百川、集思广益,获得了各方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认可。周恩来感慨地说:“《共同纲领》是各党派共同千斟万酌的结果。”
1949年9月23日的全体会议上,李济深代表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发言:对于人民政协筹备会向大会提出的共同纲领第三项法案草案“完全赞同”,因为这些“草案的基本精神和全部内容正是中国人民近百年来艰苦追求实现的目标”。胡乔木在多年后的回忆中则进一步指出:“召开政协和拟定纲领的过程,突出体现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党派协商精神。毛泽东、周恩来等共产党领导人大智大勇,虚怀大度,既能提出完整正确的建国方案,又能虚心听取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平等协商国家大事。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亦能本着共同负责的精神,竭智尽虑,为国献策,大胆发表意见,敢于进行争论。这种精神,为我国政治生活留下了一种宝贵的传统。”李济深在回顾新中国成立一年来取得的辉煌灿烂的成就后说:“在这里,我们可以确定地说:政府的施政无一不是依据共同纲领的规定;其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其进度是很快的;其成绩是斐然可观的。”
这部共7000余字、60条具体规定、七章内容的《共同纲领》,是一部凝聚着各方心血与汗水的智慧结晶。它的制定及出台,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特有的协商民主领导方式,展现了中国共产党民主建国的理想初心。殚思尽虑筹建国,海纳百川定国策。今天,我们透过这些珍贵档案所展示出的历史细节,回顾那段制定《共同纲领》的艰辛历程,更加感叹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个过程中付出的心血,并深佩他们的远见卓识。历史长已矣,这些珍贵档案静静陈列在展厅中,成为我们铭记历史、珍藏回忆最直观的方式。
本文2022年发表于《档案记忆》杂志第3期。
作者简介

徐畅,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文物与博物馆硕士。2019年入职香山革命纪念馆,现任文物征集研究部馆员,主要从事革命文物研究、保护利用等工作。
作者:文物征集研究部 · 徐畅
编辑:信息资料部 · 张子奇
制作:网络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