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丨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地方戏曲音乐创作人才培训》
2026-03-12 09:58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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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中国戏曲自宋元时期产生,以融合音乐、文学、表演、美术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特征,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之一。在构成戏曲的众多艺术要素中,音乐是区分戏曲剧种的重要标志。在中国戏曲发展史上,剧种的诞生常常与音乐的沿革发展紧密相连,以至于在现存的不少地方戏中仍保留了以声腔命名的剧种,反之,一个剧种的消亡,也与这个剧种在声腔上的传承断绝有关。戏曲音乐极为重要,但当下面临着戏曲音乐创作人才青黄不接,有些地方剧种更是出现了人才极度匮乏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国戏曲学院师生的重要回信中指出,戏曲是中华文化的瑰宝,繁荣发展戏曲事业关键在人。我国现有348个戏曲剧种,每个剧种都有自己独特的音乐风格。培养地方戏曲音乐创作人才既具有必要性,又具有紧迫性,这将直接影响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质量。本次培训班将充分依托中国戏曲学院的优质教学资源,并汇聚业内戏曲音乐领域的资深专家力量。课程旨在系统总结戏曲音乐的发展规律,结合当代戏曲音乐的创作特点与要求,致力于培养兼具理论素养、创作技能与传承创新能力的新一代戏曲音乐创作领军人才。通过培训,着力增强学员传播戏曲艺术、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独特魅力的能力,从而全面提升地方戏曲音乐创作水平,切实推动戏曲事业的繁荣发展。

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体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成立,是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国家艺术基金的决策机构,受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是理事会的参谋、咨询和评估机构,承担国家艺术基金重大业务和事项的指导、咨询、评估等工作。国家艺术基金实行“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资助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资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和匹配资助,资助项目立足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努力体现国家艺术水准。

(二)项目主体简介

中国戏曲学院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戏曲学校,是中国戏曲教育的最高学府,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培养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的大学。学校以其专业最完备、培养体系最健全、优质师资最集中、输送高端专业人才最多、业内贡献最大,在全国戏曲教育领域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端戏曲人才培养的摇篮”。

中国戏曲学院音乐系建于1978年,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四个专业含戏曲作曲、音乐制作、民族器乐、音乐学、音响艺术设计五个专业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表演为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音乐系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戏曲音乐人才,很多毕业生已成长为我国戏曲音乐领域的领军人物及中坚力量,为我国戏曲音乐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成果展示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初期阶段(30天):2026年5月30日—6月28日,正式开班,进行理论与专业课程集中学习。

中期阶段(40天):2026年6月29日—8月7日,学员回到各自单位,根据所学内容结合本单位创作任务进行实践创作。

验收阶段(7天):2026年11月1日—7日,根据中期验收情况,选取代表教学培训成果的优秀学员作品。11月6日,在中国戏曲学院国戏剧场进行展示。11月7日,召开“地方戏曲音乐创作人才现状与发展”研讨会。

最终成果形式:学员撰写学习心得,并作为音乐主创与本单位的创作任务结合起来,提交带有完整配器的唱腔作品,将作品总谱集结成册,遴选优秀学员作品进行音乐会展示。

(二)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分为线上线下两种形式,线下集中授课地点:中国戏曲学院。

(三)课程设置

课程采用课堂讲授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模式,以文艺理论课、剧种唱腔写作课、剧目音乐写作课、作曲技术理论课、戏曲音乐理论课、戏曲音乐制作课为核心,通过授课、观摩、调研、排练、研讨等多种形式,将理论学习与创作实践融合贯通,以提升学员的理论素养、提高创作技能、增强传承创新能力为目标导向,系统规划和设计教学内容与方法。

课程包括:

必修课:文艺理论课、剧种唱腔写作课、剧目音乐写作课、作曲技术理论课、戏曲音乐理论课、戏曲音乐制作课。

选修课:民族器乐演奏课、戏曲指挥课等。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学习心得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王啸冰,中国戏曲学院音乐系主任,一级作曲。

项目联络人:陈晓娟,中国戏曲学院音乐系音乐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

2.培训教师

(六)学员管理

参训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项目主体即时解除其参训资格,该学员不予结业,不发放结业证书: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培训对象

(一)学员遴选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学员需要提交相关音乐作品(包括曲谱、音视频资料),并参加剧种唱腔和音乐基础理论考核,通过专家组评审合格后方可入学。

(二)培训人数

计划招生30人。

(三)招生范围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以有一定创作经验、熟悉地方剧种的音乐工作者为培养对象,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或极为紧缺的剧种作曲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学员以评剧、豫剧、河北梆子、晋剧、秦腔、黄梅戏、越剧、粤剧等全国性大剧种,以及邕剧、瓯剧、白剧等濒危剧种和少数民族剧种为主,择优录取。

报名及录取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1日。

(二)报名方式

1.通过招生简章自行下载并填写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地方戏曲音乐创作人才培训》学员简历表(见附件1);

2.相关支撑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单位出具的脱产学习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个人简历、作品曲谱、音频资料、演出节目单等能够证明个人创作成果的材料;

3.请将以上两项的报名材料(均一式两份)于2026年4月26日之前以快递方式寄送(不接受到付邮件),并请在快递单页备注“基金项目报名材料”。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4.电子版材料:将提交的纸质文件的电子版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并进行压缩上传,材料需在2026年4月26日之前,发送至邮箱xqyycz2023@163.com。邮件名称和文件夹、压缩文件名称均以“姓名+地方戏曲音乐创作人才培训”命名。

(三)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并公布录取结果,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学员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收到录取邮件7天内未回执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2.被录取学员请按照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前往中国戏曲学院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地方戏曲音乐创作人才培训》项目组报到。

报到事宜

报到时间:2026年5月29日

报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

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2)。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国戏曲学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主体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艺术基金2026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地方戏曲音乐创作人才培训》所有。

联系方式

单位:中国戏曲学院

电话:010-63337169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

邮编:100073

联系人:刘恺岩13501266103、曹开泉13521510705

邮箱:xqyycz20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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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丨早言 拾月

编审丨犹然

主编丨党委宣传部


作者:

中国戏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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