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学校召开招标采购廉政教育及代理机构业务培训会。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韩继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成员单位,重点项目部门代表,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党员及24家招采代理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张雪洋应邀作专题警示教育报告。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刘畅主持。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采购中心主任张韡光对新一期代理机构遴选工作进行了介绍,结合新修订的《首都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对招标采购工作纪律及各环节工作要求做了政策宣贯。
会上,韩继华提工作要求。他指出,本次会议既是一次业务培训,更是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代理机构作为招标采购工作的核心参与者,其专业能力、责任意识和业务素养直接影响着学校项目的有效有序执行。在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的关键时期,无论是项目单位负责人,还是采购工作的执行人,特别是代理机构的责任人,都要进一步做到:一是风险要防控,二是管理要规范,三是服务要到位。严格落实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完善内控机制,压实责任链条,强化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坚决杜绝踩红线、触底线行为。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服务意识,发挥专业水平,认真做好项目对接、论证和评审等各环节工作,推动学校采购工作从“程序合规”向“质量提升”纵深发展,在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彰显专业价值与责任担当。

培训环节,张雪洋做了“敬法守廉,远离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报告。通过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学、以案促改,引导与会人员深刻认识错误政绩观的严重危害,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敬法畏法、守廉自律、规范履职,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与采购活动。

培训结束后,所有参会代理机构进行了业务能力测试。


(来源:国资处;作者:谢鑫磊;值班编辑:陈巍文;责任编辑:陈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