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抗衰老概念大热,一种名为β-烟酰胺单核苷酸(NMN)的物质备受追捧。消费者马某通过代购从海外购入含有NMN的保健品,却发现该成分在国内尚未获得“合法身份”,提出能否向销售者索取“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顺义法院给出了明确答案。
基本案情

马某在网络平台上看到曹某销售一款海外品牌的胶囊,其中特别添加了热门成分NMN。在相关宣传中,NMN被描述为具有抗衰老、维护心血管健康、提升大脑功能等功效。马某经询问后下单,曹某从境外网站购买后将产品邮寄给马某。
服用一段时间后,马某认为没有明显效果,且发现NMN这一成分在我国未获得药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新食品原料许可,于是要求曹某退还全款,沟通后曹某只同意退还未食用部分款项。双方争执不下,马某便诉至法院,要求曹某退还全款并十倍赔偿。
马某认为,曹某违法销售,应全部退款并依法赔偿。这款胶囊未标注中文标签和境内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排查违法经营“不老药”的函》,其添加的NMN在中国境内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和经营,故该款胶囊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曹某辩称,NMN是自然存在的维生素B族衍生物,不存在安全问题,且该款胶囊在其他国家已获得食品安全认证和出口证明,马某购买前也已通过网络检索充分了解成分功效。曹某同意退还未食用部分,但不同意赔偿。
法槌落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诉产品属于跨境电商进口的保健食品。根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的规定,跨境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其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
虽涉诉产品在我国未获得药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新食品原料许可,但考虑到NMN在人体内、水果、蔬菜中自然存在,不能仅以含有NMN而推定认为必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经法院调查,马某在购买前知晓产品相关信息,目前无证据证明涉诉产品存在有毒、有害、不符合营养要求等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问题,故关于马某主张涉诉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要求赔偿,证据不足。
就退货退款部分,曹某已经退还未食用产品部分的价款,马某亦同意退还未食用的产品。对于马某主张的其他退款,因产品已使用无法退还,对该项主张无法支持。
综上,法院对原告马某要求退还已使用部分产品价款和承担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顺义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法官 田学彬
NMN作为维生素B族的衍生物,在2022年被列入《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即“正面清单”)。这意味着,允许其通过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模式销售给中国消费者。
田学彬强调,各国基于国情有不同的标准体系,符合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并不意味着一定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因此,在跨境购物中,不能简单以“不符合中国标准”为由,直接适用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最严苛的“退一赔十”惩罚性赔偿条款,除非能证明产品存在实质性的安全危害。

消费提示
给消费者的重要提示:通过跨境电商或个人代购购买海外保健品,可能符合原产地标准但不符合中国标准,相关风险需要自行承担。购买前,务必花时间研究产品成分、原产地监管情况、商家资质。对宣称“神奇疗效”的产品保持警惕。“知情购买”在发生纠纷时,可能会影响您主张权利的范围。妥善保管订单、支付记录、沟通截图和商品实物。
给代购及相关经营者的法律警示:不得对跨境商品进行国内法所禁止的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宣传,或夸大其功效。应清晰告知商品为跨境进口,可能存在的标准差异,以及消费者需自行承担的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