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恭王府花园为毓峘举行音乐会,溥杰先生也为自己的本家侄子来助兴了。在众多的客人里,一个70岁左右、中等身材、体形微胖的人上前和溥杰先生握手寒暄。我悄悄问溥杰先生的秘书金子中先生:此人是谁?金子中告诉我:“他就是《我的前半生》作者,李文达。”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李文达这个名字,也是第一次听说:署名溥仪的《我的前半生》,原来是这个人写的。之后不久,以影片《末代皇帝》和《火龙》的拍摄为导火索,引发了《我的前半生》的版权纠纷。在这场官司开始时,我在公安部大院的一间西屋里,采访了李文达。他跟我讲述了《我的前半生》的成书经过——
在抚顺战犯管理所,许多被押人员写自传、反省自己所犯的罪行,标题也都一样:“我的前半生”。溥仪的一部,是由溥仪口述、溥杰执笔写成的,最初油印成一本小册子。1960年,群众出版社出版了这本小册子,印数只有几千份,供内部参考。溥仪这个特殊人物,敢于承认自己的罪行并有忏悔之意,实属不易,说明我党的改造工作很有成效。于是群众出版社想公开发行这本小册子,将编辑出版的任务交给了李文达。
李文达原是公安部的干部,1958年调到群众出版社当编辑。他接了任务后原以为很容易,有一个月就足够了。一看才知道,这本小册子只写到1956年;而且当初溥杰在写这本小册子时,手边没有资料,许多历史事实当时无法查对,因而说得不清楚、不具体。再者,小册子的内容和口气主要是认罪、检讨,缺少有血有肉的情节。这样的书出版后,它的可读性必然大打折扣。李文达觉得要出版这本书,就必须删掉那些空洞无物的内容,补充大量的改造经过。这时候,溥仪已经被特赦回到了北京,安排在植物园工作。李文达便住进了香山饭店,每天下午半天向溥仪采访,晚上回来写稿子。这样搞了一个月,写了20多万字,但觉得还是缺很多材料,尤其是管理人员在溥仪身上所做的细致工作、所付出的大量心血,连溥仪本人也不知道。李文达一看不行,还得去调查。这样,他就去了抚顺,在战犯管理所住了四十多天,和管理人员,和仍在改造的溥杰及伪“满洲国”的王公大臣们座谈,搜集到大批鲜活的材料。像溥仪在管理所中不肯杀生、人家打苍蝇他却把苍蝇赶走这样的细节,他本人是不会讲的。李文达还了解到这样一个细节:除四害时,要求每人消灭一只老鼠,这可把溥仪难坏了——他连苍蝇都不敢打的,怎能打老鼠!一个叫王兴的管理人员,帮溥仪做了一个捕鼠笼,解了溥仪的难。然而就是这个王兴,全家八口人,在伪满统治下死了七口,剩下他只身一人!而这些情况溥仪并不知道。待后来李文达把这些事讲给溥仪听时,溥仪哭了。
掌握了大量的材料后,李文达向领导汇报了自己的想法:另起炉灶,重新写作,主题就写改造,写共产主义思想对人的灵魂的改造,通过这位末代皇帝的变化,反映历史的必然。李文达的方案得到了领导的批准,也取得了溥仪本人的同意。此后,李文达又找了溥仪身边的太监、溥仪奶妈的干儿子等人,查阅了大量资料,如摄政王载沣和伪满大臣郑孝胥等人的日记,还看了近200米的显微胶片,眼睛都累坏了。全部调查采访工作,整整进行了三年。
1962年6月,由李文达执笔重新撰写的《我的前半生》出版了,16开本,上、中、下三册,55万字。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同年10月又出了第二版,比第一版减少了10万字。1964年3月正式出版时,还有41万字。此书前后改了9次,三易其稿。书成之后,溥仪给李文达写了首诗:“四载精勤如一日,挥毫助我书完成。为党事业为人民,赎罪立功爱新生。”这首诗不仅肯定了李文达的劳动,同时表明:溥仪对李文达所写的东西是认可的。
在我采访的时候,李文达向我出示了溥仪写给他的亲笔信和题词,还有一本厚厚的剪报集。凡是关于溥仪及皇室活动的文字报道,从清朝末年到日本投降,几乎无一遗漏。无论是研究新闻还是研究清史,这本资料都是非常珍贵的。
从事实上看,《我的前半生》确是李文达所写。至于署名是谁、版权属于谁,则是另一个问题。说李文达是此书的作者,还有一个佐证是:这本书出版以后,清史专家朱家溍挑出了十六条错误。有些,可能溥仪记错了,但大部分涉及历史事实的错误,应出自对清史不太熟悉的李文达。比如,书中把皇子读书的上书房与皇帝读书的南书房弄混了。这种错误不会是出自在故宫里长大的溥仪。
据李文达说,这本书出版后,他得到过一笔稿费,是和溥仪分享的。就是说,当时李文达所在的群众出版社是承认李文达的劳动的。但那个时候,不论是谁,不会想到版权的归属问题。另一方面,《我的前半生》只署一个爱新觉罗·溥仪的名字,对这本书的可信度及发行后所能产生的种种作用,都更为有利,这也是不言而喻的。当若干年后发生版权纠纷时,据听说法庭不支持李文达的理由之一是:你既然当初没有署上你的名字,那就意味着你当时就放弃了你应该享有的权利。而那个时代的人,尤其是共产党的干部,只知道为党和人民做贡献,是不会计较个人得失的。
这场旷日持久的版权纠纷案,直到1997年,李文达去世三年后才告结束。法庭宣判,版权归溥仪一人所有。有家报纸做了一个很有感情色彩的标题:“皇帝你可以放心了”。其实这是浪费感情:溥仪早在1967年就去世了。和李文达打官司争版权的,是溥仪的最后一个妻子李淑贤。
据我所知,溥仪的兄弟及其他亲属并没有介入这场官司。法院的判决自然有法律的依据和法院的道理。然而,法律毕竟不能替代事实,也不能改变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