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由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北京大学共同承担的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数字经济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司法机制研究》开题论证会在北京大学召开。课题指导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燕竹法官、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宋建宝主任到场指导。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薛军,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仪军及其他课题组成员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苏号朋教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吕来明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刘晓春主任受邀参会。会议由仪军副院长主持。

会议伊始,仪军副院长对各位与会专家的莅临指导表示感谢,希望各位专家积极讨论,为课题顺利开局、科学布局贡献智慧。随后,综合审判二庭庭长张连勇、法官吴娇代表课题组成员作课题开题汇报,对课题大纲、调研方案、工作分工、进度安排等进行了详细介绍。






交流讨论环节,与会专家围绕课题的研究方向、内容框架、目标任务、成果转化,数字消费纠纷领域的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富有针对性的意见与建议。仪军副院长代表课题组对与会专家的评议意见作出回应,他表示,专家们的真知灼见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后续课题研究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方向指引与学术支撑。

高燕竹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高燕竹法官表示,本课题的开题报告框架完整、逻辑清晰,期待形成具有实践价值的实质性成果。她强调,课题研究要关注数字消费领域的新旧问题,既要研究直播带货、在线预订等成熟模式下的既有争议,也要回应大数据、算法、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挑战,努力产出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和裁判规则。

宋建宝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宋建宝主任在讲话中表示,课题研究要从主题本身出发,紧扣司法机制研究这一主线,厘清数字消费领域的整体治理机制,明确司法机制在多元共治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他特别强调,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法院与高校应当深度协作,促进司法实务与法学理论深度融合,实现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相互促进、同频共振。

会议最后,课题主持人薛军教授对本次开题论证会进行总结。他回顾了本次开题论证会的讨论成果,对各位专家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对课题组的未来推进提出殷切期望。下一步,课题组将充分吸纳各方智慧,明确分工、密切合作,扎实深入开展调研,确保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为完善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司法机制贡献学术力量与司法智慧。
供稿:张欣媚
摄影:喻航、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
编辑:刘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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