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班后通过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处理工作信息,是否构成加班?加班时间应当如何计算?举证责任又该如何分配?4月2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涉加班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为题,召开第四十期“月说新案”新闻发布会,聚焦隐形加班等劳动者广泛关注话题,通报审理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

2023年至2025年期间,丰台法院共审结各类劳动争议案件9534件,其中涉加班劳动争议案件3270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的34.3%,案件数量多、占比高、覆盖面广。争议类型从传统的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延伸至居家办公、线上应答、夜间待命等隐形加班,以及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等特殊工时折算,加班事实认定、工时效力判断、加班费计算方法、值班与加班区分等问题相互交织,新型疑难问题不断涌现。

丰台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冬冬介绍,当前加班争议不仅受企业经营状况、用工形态演变等因素影响,更与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劳动者证据意识薄弱、新型用工规则供给不足等问题密切相关。从审理特征来看,超八成案件均合并主张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等多项诉求,76.57%的案件对加班费计算基数存在分歧。从司法实践看,涉加班劳动争议纠纷呈现出隐形加班事实甄别难、特殊工时制适用争议大、加班审批制度滥用程度高、高管加班保护机制有短板四方面突出问题。
为妥善化解加班争议,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丰台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实质性劳动认定原则,将“投入必要精力、完成具体工作、任务具有周期性”作为认定要件,排除简单信息应答等非劳动行为,不机械以加班审批否定加班事实,让在线工作有收益,离线休息有保障。同时,明确加班费计算基数规则,统一基数界定范围,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固定绩效工资、固定补贴等全部固定劳动报酬纳入基数。对物业、安保、公共服务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行业,严格执行特殊工时制审批前置原则,明确审批到期未续期的视为恢复标准工时制,对于未履行特殊工时制审批且持续在岗时间长的岗位,以是否提供休息设施允许适当休息、是否要求全程工作或待命值守等作为工时折算的考量要素。

随后,丰台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曹静通报了3起典型案例,案件涉及隐形加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及不定时工作制加班等情形。“隐形加班据实认定,不以加班审批制度一概否认加班工资”一案,明确将非工作时间从事领导安排的工作事宜纳入加班范畴,钉钉打卡记录、下班后工作沟通记录、工作成果交付记录等均可作为劳动者隐形加班的初步举证内容。强调加班审批系用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不能凌驾于劳动法保护劳动者报酬权的基本原则之上,仅以“未审批”作为拒付加班费的唯一依据,缺乏事实与法律支撑。“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依法审批,工资已含加班费的不予重复支持”一案,明确综合工时的适用前提为行政审批,未经审批的综合工时约定无效,审批到期未续期的视为恢复标准工时制,仍应按照标准工时计算加班费,从源头防范用人单位以“综合工时”为名规避加班工资支付义务。“高管依法适用不定时工作制,未经审批的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不予支持”一案,明确高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并确立高管加班的认定标准,强调高管具有工作时间自主支配权、审批事项参与决策权,其加班事实需结合加班审批、工作必要性、单位安排等因素综合判断。

对于广受关注的加班费如何计算问题,丰台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李晓慧在答记者问环节表示,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固定绩效、固定补贴等所有固定发放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得以“绩效不固定”“补贴是福利”等理由随意剔除。对于用人单位故意拆分工资结构、将固定报酬转为非固定名目,以此降低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法院不予采信,依法按应发固定工资核定基数。
人大代表感言

杨华
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地铁运营三分公司鼓楼大街站区原三级专家
发布会关注的“隐形加班”问题,对地铁运营行业具有极强现实意义。期待司法实践能充分考虑交通行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复杂性,在保护劳动者休息权与保障公共服务连续性之间寻求平衡。我们将积极配合,探索利用“离线休息权”保障机制、优化排班与调休制度等创新举措,将运营数据与考勤系统有机结合,为特殊行业的加班认定提供更科学的解决方案。

杨中春
市人大代表、民进北京市委委员、丰台区副主委,北京渡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法院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司法认定标准,这对企业规范运营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工作流程优化与绩效考核机制的重要性,明确线上工作的边界与补偿方式,引导企业通过数字化管理实现工时精细化、透明化。在权利保障上,建议明确“隐形加班”报酬追续期的合理标准,这不仅能有效防范劳动争议,引导广大企业向提升单位时间效能的管理模式转型,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隐形劳动消耗,从而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唐卫东
丰台区人大代表、中京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作为企业管理者,我高度关注“隐形加班”的司法认定标准。此次发布会探讨的证明责任分配与加班事实认定规则,为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提供了清晰指引。我们将积极完善内部沟通与工时审批制度,在保障运营效率的同时,杜绝无意义的“内卷式加班”。司法界定与企业管理优化的同频共振,将推动构建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劳资关系,实现企业发展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双赢。
典型案例

供稿:北京丰台法院
编辑:周悦 汪希
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