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员撷芳丨卜键:发生在乾隆身边的泄密案
2026-05-07 11:09 来源:  北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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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文史研究馆汇聚了一大批文史、书画、戏曲、艺术等领域颇具名望的耆年硕学之士。馆员均是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艺术成就,社会声望较高的代表性人物。“馆员撷芳”栏目将陆续展示市文史馆馆员在文史研究和艺术创作等领域的丰硕成果。敬请关注!

卜键

卜键,1955年生。北京市文史研究馆馆员,中国海洋大学特聘教授。历任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所所长、《中国文化报》总编辑、国家清史办主任、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副会长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2年被评为全国新闻出版系统领军人物,已出版学术著作22种,发表论文、文章500余篇,主编有国家古籍出版重大项目《清代教育档案文献》等。

发生在乾隆身边的泄密案——

一个内奏事处记载太监的“微能量”

文/卜键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夏秋间,乾隆帝弘历照例举行一年一度的木兰秋狝,主要居住于承德的避暑山庄。此行也意味着朝廷决策中心的迁移,首席军机大臣于敏中和六部等官员皆经挑选扈从,而指令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舒赫德等留守京师。在很多事情上,留守王大臣并没有决定权,要随时请示汇报,是以京城与承德之间驿马飞驰,急件一日可达。至于那些有旨召见、有事必须面奏,以及须经引见的新任文武官员,更是络绎山道上。

康熙皇帝题写的避暑山庄鎏金匾额 李玉新 摄影

即便如此,弘历还会有一点不放心,接见来人时常会询问京师近况。多数人都是拣好的说,以免皇上悬挂,也免得招惹是非;当然也会有人,或出于忠心,或出于私念,奏报一些所见所闻。七月二十二日,兵部右侍郎高朴带领一批拟升武职抵达承德,蒙皇上单独问话,便说起内廷太监泄密之事,一下子引起乾隆的严重关切,一桩宫廷要案也由此揭开序幕。

高朴告密

说起高朴,那可是妥妥的皇亲国戚,为乾隆慧贤皇贵妃的亲侄子,一门贵显。前内阁大学士高斌是他的祖父,本属内务府包衣,因女儿成了皇贵妃,抬入满州镶黄旗;乃父高恒曾任两淮盐运使的大肥缺,一做就是八年,赚得盆满钵满;叔父高晋则历任安徽巡抚、南河总督,时为文华殿大学士兼两江总督,很受信任。而就在六年前,高恒贪污事发,依律定为死罪。内阁首辅、孝贤皇后的弟弟傅恒请求看在已故皇贵妃面上法外开恩,乾隆反问“若是皇后之弟当如何”,吓得傅恒不敢再出声,高恒被正法。

将高恒处死后,弘历应是有些心理复杂,对其子高朴反而屡加重用,由武备院员外郎改监察御史、给事中,再升都察院副都御史。高朴聪明机敏,做事奋勉,本年四月新晋兵部右侍郎,此时带着一批拟升的武职来避暑山庄叩见皇上。引见事毕,高朴被弘历单独留下,询问京师情况,高朴不免有些亢奋,奏称:“风闻内监中有将记名人员朱批记载泄漏外廷。”风闻,意思是来自传闻,不能确定。乾隆很意外,连连追问:有何实据,泄密者为谁?高朴含含糊糊,只说是一个身材矮小的太监,不清楚其姓名。

以弘历的性格,自不会将此事放过,在高朴退去后,即命军机大臣福隆安再加追问。高朴方说有一次与观保、蒋赐棨、吴坛等在等候上朝时站班,听见他们谈及“道府记载”,询问得自何人,大家一看是他,对付几句,赶紧打住话头。

有这些线索就足够了。

清廷设立奏事处,负责为皇帝收发文书、传宣谕旨,又分为内、外两摊子,各有分工。内奏事处位于乾清宫西庑,距皇帝所在的养心殿近在咫尺,办理外奏事处递入的各种文件,以及递膳牌、递如意和贡件。还有一个主要职责,即分类登录和收存皇帝对一些官员的朱笔批点。这就是本文的关键词“记载”。根据刘文华《朱笔记载考》,又可分为“布政记载”“总兵记载”“道府记载”等。此举创自雍正帝,在内奏事处设一份全国的中高级文武官员名册,密记皇上所作的评价,以备查询,也作为日后升降的依据。明朝内廷有秉笔太监,平日代皇帝初阅各种奏件,权势熏天,经常发生干政之举。进入清朝,撤销秉笔太监一职,仅在内奏事处设四名记档太监,掌管记载之事。他们的岗位也被称作写字处,承担一些文秘工作,虽身在近侍,与秉笔太监的声威相比可是差了十万八千里。而由于事涉机密,涉及皇帝对官员品行能力的评价,关乎一个人甚至一批人的前程,很多大员还是热衷于与写字处太监结识交往,以套取信息。

故宫乾清宫西庑的“内奏事处” 立新 摄影

能与当朝卿贰大员接触,应是写字处管事的,乾隆帝何等聪察,一下子就基本锁定近侍太监高云从,虽没抓到泄密的实据,先传旨将之调离。因高朴提到户部右侍郎兼顺天府尹蒋赐棨等议论过此事,弘历命将高云从带来,当面质问他怎么与蒋赐棨认识的。高云从哪知是诈,吓得惊慌失措,赶紧吐露实情,说是因家人买地受骗,曾恳求军机大臣于敏中,转托蒋赐棨办理;还供出于敏中曾向他打听一些官员的相关记载,以及其他官员与之结交等情……

铁牌上的禁令

清朝立国后,总结前明衰亡的历史教训,其中重要的一条为宦官干政,是以对宫内太监约束极严。顺治十二年(1655年)六月二十八日,清帝福临命铸十三块铁牌,立于内宦十三衙门,谕曰:

中官之设虽自古不废,然任使失宜,遂贻祸乱。近如明朝王振、汪直、曹吉祥、刘瑾、魏忠贤等专擅威权,干预朝政;开厂缉事,枉杀无辜;出镇典兵,流毒边境;甚至谋为不轨,陷害忠良,煽引党类,称功颂德。以致国事日非,覆败相寻,足为鉴戒!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职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结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板,世世遵守。(《国朝宫史》卷一《训谕一》,北京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最后一句,是铸在铁牌上的警示语,应具有极大的震慑作用。而世间事往往颇为复杂,顺治身边就有一个极受宠信的大太监吴良辅,设立内府十三衙门就出于他的提议,实为明朝二十四衙门的缩小版,司礼监、御用监、内官监等都得以保留。仅过两年多,吴良辅与大学士陈之遴等内外勾连、作弊纳贿案发,经审明拟为死罪。顺治却说“株连甚众,姑从宽免”,要求吴良辅痛改前非,只是将陈之遴等革职流放。待顺治驾崩,吴良辅才被处斩,十三衙门也尽行革除,恢复原来的内务府体制。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闰五月,太监钱文才打死民人徐二,玄烨命秋审时处死,并专发训谕:“凡太监杀人,断不可宥,尤宜加等治罪。朕观古来太监良善者少,要在人主防微杜渐,慎之于始。苟起始纵容姑息,侵假事权,迨其势既张,虽欲制之亦无如何。汉之十常侍,唐之北司,窃弄威权,甚至人主起居服食皆为所制,此非一朝一夕之故,由积渐使然也。”(《国朝宫史》卷二《训谕二》),几年后,他见皇太子宫内“俱是少年首领”,谆谆告诫,说自己“从不用便捷伶俐、言语不谨、奸诈之太监”,立命换人。雍正帝生性严厉,继位后给太监立了不少规矩,如不许高声,不许骂人,经过御座要躬身快步,见到大臣要恭敬等。乾隆亦对太监很严苛,未想到发生了这样的案情。

弘历亲讯高云从的时间,应是在高朴告密当日(七月二十二日)的下午或晚上,军机大臣福隆安遵旨签发满文字寄,命英廉查抄高云从京师家产,限令次日辰时送达,谕曰:

内太监高云从现因故在此带铁锁三条,交与御前大臣等审讯。将此着寄信英廉,将高云从在京家产尽行抄没,其家口交与慎刑司严加看守,由此审拟高云从罪毕,另行降旨。钦此。遵旨寄信前来,将此加封,交与兵部加紧驰送,翌日辰时交与京师军机处满洲官员,令转交驰送。(《乾隆朝满文寄信档译编》第十一册,寄谕署理步军统领英廉著抄没内太监高云从在京家产,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英廉也是包衣出身,时任总管内务府大臣、刑部尚书、九门提督,抄家的步军统领衙门、审案的内务府慎刑司,都归他掌管。

风暴骤起

多数的钦办办案,第一个步骤是抓人,同时开始抄家,有时还会任所、京邸、家乡祖宅一起抄检,务求不留死角。谕令英廉查抄高云从家产的次日,乾隆发布长篇谕旨,对涉案官员一一点名,字字诛心,措辞极为严厉:

前,兵部侍郎高朴来热河带领引见,询以近日外间有何见闻,据奏“风闻内监中有将记名人员朱批记载泄漏外廷之事”。朕尚以为必无,因问其有何实据。伊所奏含糊,惟称系管理记载身材矮小之内监,不知姓名。即令福隆安详悉询问,始据高朴称“观保、蒋赐棨、吴坛俱曾在九卿班上谈及道府记载优劣,问以得自何人,仍无实据”等语。经福隆安据情转奏,朕以所言既无实据,因暂缓究问。随将太监高云从彻至别处当差,不令经管记载。

告密者总希望不被曝光,皇帝可不管这个,为表示言之有据,偏要原原本本说清楚,并命“将此通谕中外大小臣工知之”。乾隆也说到高云从已交代,一向信重的首席军机大臣于敏中竟然牵扯其中,使他极为惊讶和痛心,遂讲了很长的一段话:

昨朕面诘高云从因何与蒋赐棨识认交言,所指仍系记载一事,乃所供则称伊买地受骗具控,曾恳大学士于敏中转托蒋赐棨办理等语。朕闻之不胜骇异,随面询于敏中,据奏高云从向伊面说,并未允为转托,但不即据实参奏,实属错谬等语。内廷诸臣与内监等差使交涉,事所必有,若一言及私情,即应据实奏闻。朕方嘉其持正,重治若辈之罪,又岂肯以语涉宦寺,转咎参奏者耶!于敏中侍朕左右有年,岂尚不知朕之办事,而思为此徇隐耶?再高云从供有“于敏中曾向伊问及观亮记载若何”之语。于敏中以大学士在军机处行走,日蒙召对,朕何所不言,何至转向内监探问消息耶?自川省用兵以来,于敏中书旨查办,始终是其经手,大功告竣在即,朕正欲加恩优叙,如大学士张廷玉之例给以世职。乃事属垂成,而于敏中适有此事,实伊福泽有限,不能承受朕恩,于敏中宁不知痛自愧悔耶?因有此事相抵,于敏中着从宽免其治罪,仍交部严加议处。至朕日理庶政,事事躬亲,即所写谕旨亦时多更改,至笔墨之事,尤不过寻常录写,岂藉一二翰林所能佽助!即如从前大学士公傅恒,侍直禁近最久,襄赞诸务,及伊身后并不因少此一人遂致不能办事,于敏中岂不稔知?朕因其数十年以来小心行走,为此姑息,格外加恩,免其重罪,朕先认过。于敏中务宜痛自湔洗,以盖前愆。倘此后再有过犯,朕不能复为曲贷也。

于敏中像

可以推测,乾隆曾为如何惩办于敏中犹豫不决,有愤怒也有痛惜,声明自己离了谁都可以;可忆及其数十年间的效劳,尤其是在金川之役中的奉献,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放他一马。而对其他几位,弘历就没有太多的怜悯之情,逐一斥责:

至观保屡次获罪,本一庸材,更何心靦颜论事?而蒋赐棨、吴坛皆新进平等材具,只宜恪勤供职,何可于九卿班上议论道府?朕于用人黜陟,权不下移,岂在下所能窥测。伊等议论优劣,其意何居?且其所议论者何人何事?观保、蒋赐棨、吴坛身为九卿,岂宜如此多事,俱着革职,交刑部查审;并着伊等各将议论情节明白录供,由刑部堂官具奏。又高云从供“倪承宽亦曾与伊认识,并有引令申保见面”之语,倪承宽在尚书房行走,岂可如此行为?其欲引令申保相见,又系何意?倪承宽亦着革职,交刑部讯问,仍着申保明白回奏。(《清高宗实录》卷九六三,乾隆三十九年七月甲戌)  

高朴揭发的几个在朝会时议论道府记载的官员,如左都御史观保、户部左侍郎兼署顺天府尹蒋赐棨、刑部右侍郎吴坛,其实都算是皇上看好的,此时则遭到责斥,在第一时间被革职审讯。蒋赐棨系原大学士蒋溥之子,一向得到器重,尤令皇上生气,除照例审明治罪外,还命他自行议罪。

对于高云从,乾隆传令严审,并说不老实交代就动大刑。这小子哪里顶得住,很快吐了个干干净净,就连见过一面,说过几句话,都搜索枯肠,回忆起来。如倪承宽原任礼部右侍郎,因兼上书房师傅常在内廷行走,与高云从认识,改任仓场侍郎后与申保为同僚,一日曾向他介绍“这是申仓场”。乾隆命将倪承宽革职,交刑部讯问,同时要申保明白回奏。奏事处员外郎惠龄曾嘱托高云从办事也见了光,当即“交御前大臣监责四十板,罚在粘竿处效力赎罪”。惠龄出身于蒙古正白旗,父亲纳延泰官至理藩院尚书、军机大臣,当时任军机章京,与内奏事处交往多,便栽了个跟头。

审案之难

因高云从案有牵涉的官员多在京师,弘历命将相关谕旨和供词抄寄舒赫德阅看,要其“提集应讯人犯,逐件审究,定拟具奏”。而于第二天再发长谕,其中对记名道府人员的朱批记载加以说明,指为父皇“留意人材,以便随时录用”的创举,理当永远遵守,却也毫无庇护之意。如果有人品不佳,或能力不够,九卿据实参奏,朕必予嘉奖,但不应私下里议论。他再次强调本朝家法禁绝太监与外廷臣工往来,传谕:

今据审出案情属实,则高朴所奏尚具有良心,何九卿中屡经召见,并无一人奏及?若与高云从素有关涉者自不肯直奏,糊涂如蔡新者或不能举发,其余九卿岂真一无见闻?又岂朕不肯召见九卿耶?即如英廉系内务府大臣,内廷诸务最为熟悉,舒赫德到京已将一载,在军机处行走,此等情事岂有不知?乃高朴尚有见闻,岂英廉、舒赫德竟得诿为不知?朕开诚布公以待诸臣,而诸臣转不能竭诚尽力以图报效,诸臣清夜自思,良心安在?(录副奏折:着申饬舒赫德英廉及九卿各员事,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连连追问,气势如虹。舒赫德、英廉以及大小九卿等官,都被严词申饬,老臣蔡新也跟着“躺枪”。

在京师主审此案者,为舒赫德、英廉与刑部官员,接旨后立即将观保等人分别拘押,但审讯并不顺利。蒋赐棨称并未为高云从买地帮忙,只承认没有举报之过。观保说自己系在内廷行走,不参加九卿议事,不会发生站班私议的事。吴坛坦白曾与刑部侍郎永德谈及江苏官员之事,别的就没有了。乾隆指斥观保最爱背后议论,也认为吴坛避重就轻,说本打算任他为江苏巡抚,甚至作为刑部尚书人选,实属自取罪戾。因观保等三人坚不承认私议道府记载之事,几位主审官奏请用刑拷讯,也在奏报时转达了三人的反诘——“九卿同在一处,不敢妄行私议,九卿具在,岂肯尽为隐瞒?”弘历亲加反驳,说观保等明知交结内监,探听记载是大罪,当然不肯招供;如果他们没有这样做,高朴怎么能凭空捏造?又为何不说别人?他认为三人的狡辩很荒唐:“九卿等谁不欲置身局外?此时即问之九卿,又孰肯为之执证?”他说不愿意一一穷治,遽兴大狱,也对刑部的请旨刑讯不满,质问假如用刑仍不招认,刑部又该如何办理?难道因观保等不肯承认,再将高朴抓起来审讯,坐以诬奏之罪?

乾隆朝多钦命要案,而由于皇上的先入为主,常常听不进不同意见,审办起来可谓难之又难。此案的审理中,舒赫德等人已感觉到三侍郎可能有冤枉,承认自己办案无能,提议用大刑,应也意在提醒圣上。弘历岂想不到这一层,却是固执己见,命舒赫德等与刑部严讯定罪,提交处理意见。紧接着,他又宣布倪承宽仅仅是在高云从经过时介绍了申保,予以加恩释放,赏给翰林院编修,上书房师傅仍旧保留。岂知第二道旨意刚发出,就接到刑部奏折,将观保、蒋赐棨、吴坛、倪承宽四人俱拟为斩监候。这也是刑部拟罪的惯常做法,从重判处,为皇上留下加恩的空间。可在弘历看来,却成了有意踢皮球和斗心眼,顿时恼怒,谕曰:

朕从来办理庶务,从不颟顸了事,舒赫德等岂尚不知?在舒赫德等之意,不过以此四人问拟斩候,将来必有加恩之处,此等见识,甚属错谬。现届朝审之期,各案均须就其实情核办。今此四人罪迹不同,若竟漫无区别,成何信谳?况朕即欲加恩,亦须俟案情问明,酌量定夺,岂有听其如此朦胧混过。朕何如主?岂若汉献帝、明神宗之为臣下蒙蔽乎!前因舒赫德等讯问未得肯綮,曾为切实指示,前降谕旨甚明。乃舒赫德、英廉于接奉谕旨后惟自称糊涂,未想到认罪,并不复为究问。舒赫德、英廉前此即未想到,经朕指示,代为之想到矣,又何以不照所谕加以诘问?且复朦混拟罪具奏,实不可解。舒赫德、英廉平日皆明白能办事之人,且系朕所信任大臣,今如此办事,成何刑部?成何大学士?伊等能不自愧乎?(刘文华《乾隆三十九年太监高云从泄密案档案》,《历史档案》2017年第3期)

说归说,骂归骂,弘历应知此案审不下去了,或也能想到高朴的告密会有出入,只是不肯承认。

高云从的两个弟弟

多数太监的身世生平是模糊的。幸亏有了这次审案,有了相关审讯记录和供单,我们才可以大致对高云从有一些了解。此人的家乡应是直隶河间县(清宫有不少太监来自该地),父母的情况欠详,兄弟五个,其为老二,最小的云志送给他姓,当与家贫无力抚养相关。据老四云惠32岁推算,高云从的年龄约在36至40岁之间,不清楚是在何年阉割入宫,但已然混得很不错:在京师置办了房产,交与哥哥云景(亦作云静)管理,甚至有余房出租;三弟四弟本来做些小手艺糊口,先后推荐至外省的衙门做事;对于老五云志也没有忘怀,在一份放债协议上,签署了他的名字。

七月二十五日,英廉在查抄高云从家产后,奏报高云景供认两个弟弟俱在外跟官收税,弘历即命彻查——

本日英廉处奏查抄太监高云从家产家口折,内称“据伊兄高云景供称,伊三弟高云龙、四弟高云惠俱随收税官前往”等语。高云从身为太监,伊兄弟等应安分耕种,乃随从收税官员,必系高云从营求。将此着寄信英廉,传高云景至,晓谕伊言“此案与尔无干,俱由尔弟所为,尔若从实供来,则不即将尔治罪,将高云龙、高云惠随从何人前往,高云从营求何人、如何前往之处,明白供来”等语。伊若从实供来则已,一面速奏外,倘不从实招来,则即行夹讯,务令供出实情,丝毫不可姑息。(《乾隆朝满文寄信档译编》第十一册,寄谕署理步军统领英廉著饬高云彰从实供出其弟高云从家产案,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寄发上谕后,军机大臣、领侍卫内大臣福隆安等再次提讯高云从。据其交代:三弟高云龙在临清州当长随,自己并不认识知州,系托参将王普借公务之机将三弟带往山东,后安顿在临清州;至于四弟高云惠,则是在粤海关监督李文照离京赴任时,当面求他带往广州。弘历即传谕山东巡抚徐绩将王普革职,严审确情具奏;同时发出六百里加急,命两广总督李侍尧将李文照革职,选派干员押解来京,交内务府大臣审讯。李文照系内务府郎中,在如意馆行走多年,小心勤谨,岂知刚得一个粤海关监督的肥缺,就因此事被革职。弘历指出“向来内务府官员好与太监交结,实系最恶习气”,以李文照为例,命内务府官员引以为戒,痛自警省,不得再与太监往来。

其实何止内务府官员,以本案所及,枢阁大员、六部卿贰,也包括地方官员,很多人都以结识奏事太监为荣。经审明,往山东临清做长随的高家老三,除了参将王普,原山东按察使、现任东河河道总督姚立德,东昌府知府胡德琳,前任临清知州万绵前,现任临清知州王溥皆曾转荐或录用,可证一个内奏事处的太监有多大神通。

高云从何等模样性情,除了高朴说的身材矮小之外,未见描述,推测必是勤谨伶俐,才能当上记载太监,才会在皇帝出巡时跟从侍候。高云从应是一名受到皇上待见的太监,而他生性机敏,特别愿与外官结识,顺便也就把家里的事情办了。弘历当然不会顾及其昔日微劳,斥责:“乃近来奏事官员日久懈弛,至有山东随至天津之参将王普与太监高云从认识,听其嘱托。高云从不过写字处下贱太监,何得与外省参将相识?则是太监等与外廷官员,在宫门觌面交谈之处,大概可知。”他还传谕将管理奏事处的御前侍卫春宁撤职,交御前大臣议罪,并重申太监不得与外廷官员人等在宫门交谈,“如敢再有违犯,必将伊等从重治罪”。大皇帝永远是英明正确的,却未见进一步的反省——如果说太监有一点点“微能量”,不正源于无边的皇权吗?

此案的持续发酵,或能使弘历意识到,再查更无法收场,也会影响皇帝的尊威。七月二十九日,案件还在审理中,御前大臣会同行在刑部奏请将高云从正法,得旨“着即处斩”。当日亦有旨:

嗣后,除军机处应奏事件仍照旧交奏事太监呈进外,其余各部院衙门奏折,俱悉从奏事官员接收转交。即内务府衙门一切事件,虽系家务,亦着由奏事官员转交,概不得由奏事太监等接奏。大臣官员等并不得与太监交谈,如敢再有违犯,必将伊等从重治罪。着将此旨,严切传谕奏事处及各衙门知之。(《清高宗实录》卷九六三,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己卯)

《清高宗实录》书影

依铁牌禁令,高云从罪该凌迟,给了一个斩首,已算是皇恩浩荡了。他的老母与兄弟家人共11口流放伊犁,而那些直接间接的涉案官员,也都受到惩处,兹不详记。

尾声

此案在朝野间引发不少议论,“妄以观保等为无辜受诬,且议高朴为小人多事”。弘历闻知后很生气,谕曰:

高云从之事,大臣中岂无见闻?独高朴为之陈奏,众人抚躬内省,对高朴应多自惭。然此乃大臣应奏之事,朕并不以此赏鉴高朴,重加任用。若众人因高朴具奏此事,私心衔恨,计图巧为倾陷,则是自取其死,岂能逃朕洞鉴!若高朴以此沾沾自喜,遂因而高兴多事,即属器小易盈;或高朴因此事已显其公正,不复自知谨凛,肆意妄为,转致营私舞弊,则高云从即其榜样,朕亦不能稍为曲贷也!(《清高宗实录》卷九六三,乾隆三十九年七月辛巳) 

由于揭出此案,乾隆对高朴信任欣赏有加,频频派他外出办案,擢为兵部左侍郎,兼礼部侍郎,再兼正白旗满洲副都统,风头甚健。未料此谕亦一语成谶,仅仅在四年后,高朴在叶尔羌私采私卖玉石案发,果然是肆意妄为、营私舞弊,弘历也觉大失颜面,即令审明后就地正法,像高云从一样将他砍了脑袋。 

至于观保、蒋赐棨、吴坛三侍郎,始终不认在朝班议论道府记载的账,当年九月被释放。观保仍做上书房师傅,两年后病逝,加恩给还左都御史衔。蒋赐棨后升为户部左侍郎、仓场总督。吴坛也是先降后升,做到江苏巡抚。未见弘历再提私议之事,弘历在高朴犯案被诛后应会有一些反思,但若说高朴的密告全属诬陷,亦与常理不合……

本文图片由作者提供


作者:

北京参事室文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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