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音乐周报》刊发《音乐教育不是取悦耳朵,而是培养耳朵》及《音乐教育“取悦”还是“培养”,关键在转换》等文章,强调音乐教育的核心绝非取悦听觉、制造即时娱乐快感,而是系统性培养听觉审美、塑造音乐素养的成长式教育。这一观点直击当下音乐教学的浮躁乱象,极具现实警示意义。但细读深思,笔者认为,“取悦耳朵”与“培养耳朵”并非二元对立,而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逐层递进的关系。
作为一名一线音乐教师,回望自己的音乐成长之路,听觉启蒙皆始于“好听”的本能选择。孩童时期,我们主动亲近、反复哼唱的,都是旋律流畅、节奏明快、音色动听的乐曲;那些旋律晦涩、声部复杂的高深乐曲,即便强行灌输,也只会让孩子心生抗拒。儿时传唱的经典童谣、抒情民歌,无一不是悦耳动听、朗朗上口的。正是这些悦耳的旋律,为我们打开了音乐世界的大门。育人必先悦耳,唯有以动听之声打动耳朵、继而浸润心灵,方能循序渐进培育审美、涵养品格。
将“取悦耳朵”定义为迎合浅层审美、追求即时快感的娱乐化教学,将“培养耳朵”定义为深耕经典、锤炼素养的专业化教育,是刻意割裂二者的内在关联。事实上,悦耳是育耳的前提,培养是育耳的升华,二者本质是基础与进阶、过程与目标的辩证关系,绝非相互对立。
所谓“取悦耳朵”,并非无底线迁就低俗审美,而是尊重人天生向往美好听觉体验的本能,遵循青少年审美认知规律,以优美的旋律、纯粹的音色、和谐的节奏激发学生的音乐兴趣。美育的核心是浸润人心,而一切美育渗透,都建立在学生“愿意听、听得进”的基础之上。没有悦耳的听觉吸引力,再高深的乐理知识、再经典的传世乐曲,都只是空洞的技能灌输,无法抵达心灵。
而“培养耳朵”,是在悦耳体验的基础上完成审美能力的升级。其核心是引导学生跳出“单纯好听”的浅层认知,学会辨别音乐要素、感知和声层次、读懂乐曲内涵、品味作品背后的情感与文化。通俗来说,取悦耳朵是让学生“愿意听音乐”,培养耳朵是让学生“听得懂音乐”。
好的音乐教育,必然始于悦耳、终于育人。学生因乐曲动听而主动倾听,在反复倾听中接受专业熏陶、锤炼听觉素养,慢慢具备分辨美丑、品鉴高低的能力。摒弃悦耳谈培养,是脱离实际的生硬教学;只重悦耳无培养,是流于娱乐的无效美育。二者融合共生,才是音乐教育的初心与本义。
很多教师陷入教学误区,认为“悦耳的歌曲无深度,高深的乐曲不悦耳”,默认悦耳与育人无法兼顾。实则,我国中小学统编音乐教材,正在追求悦耳与育人、通俗与专业的完美平衡。
现行教材收录的曲目,大多是历经时间沉淀的精品。无论是《茉莉花》《送别》等传统民歌,还是《踏雪寻梅》《让我们荡起双桨》等校园名曲,无一不旋律优美、朗朗上口,具备极强的悦耳性。同时,这些曲目兼具深厚的文化底蕴与极高的艺术价值。笔者所教的小学三年级,使用的是苏少版音乐教材,孩子们最喜欢的两首歌分别是陈小奇的《马兰谣》和赵照的《种星星的人》,都是兼具童趣与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这些教材曲目,首先以优美旋律取悦学生耳朵,让学生愿意听、爱传唱;再通过深度学习,让学生感知音律之美、体悟乐曲情感、传承文化精神,实现审美培养与品格育人的双重目标。这充分说明,悦耳不等于低俗浅显,高深不等于晦涩难听。优质的音乐教材、经典的艺术作品,都是悦耳与育人共生共存。
听觉感知、审美偏好本就因人而异,对应的音乐教育也必然是多元的、层次丰富的。强调摒弃浅层审美、深耕经典教育,意在抵制低俗流量音乐的泛滥,但其核心观点不应被曲解为否定通俗悦耳的音乐。耳朵需要多元滋养,审美需要分层培养,音乐教育既要有高端深度,也要有温度广度。
学生的听觉成长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低龄学生认知浅显,适合聆听旋律简单、节奏明快的悦耳乐曲;随着年龄增长与素养提升,学生逐步具备感知复杂和声、深邃意境的能力,此时再循序渐进引入交响乐、古典乐等高阶作品。我们在初听《二泉映月》《江河水》时,未必觉得悦耳动听,但经历了一些人生起伏后,反而觉得悲情的音乐比欢快的旋律更治愈人心——这不是老师在课堂上剖析音乐结构就能让学生明白的,必须留给学生在成长中自己去感悟。
悦耳的通俗音乐未必浅薄,高深的古典音乐未必完美。真正的“培养耳朵”,是培养学生兼容并蓄的多元审美素养,既能欣赏经典艺术的厚重之美,也能接纳通俗音乐的浅显之美。每个学生的审美发展是有差异的,允许部分同学停留在“悦耳”的浅层次审美上,也是因材施教,音乐教育同样不能拔苗助长。
真正成熟的音乐美育,是尊重听觉规律、包容多元审美,坚守“悦耳为基、育人为本”的原则,以经典曲目滋养学生耳朵,以螺旋渐进的教学方式提升学生素养,以多元包容的审美视野开阔学生格局。取悦耳朵不是教育短板,而是美育起点;培养耳朵不是脱离通俗,而是审美升华。坚守教材本位、尊重审美规律、包容多元音乐,让每一段课堂旋律既好听动人、浸润心灵,又富有内涵、滋养品格,才能让音乐美育真正落地生根,实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核心目标。
吴洪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