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节气文化系列谈》栏目
2016年11月,中国的二十四节气成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年来,二十四节气文化不断受到重视,成果和影响不断扩大。笔者特地编写了《二十四节气文化系列谈》栏目的文章,收集整理了研究二十四节气文化的相关认识和体会,做一次较为全面的宣传,以此纪念二十四节气申遗成功十周年。此文为该栏目的第83篇。
——笔者
“礼大不过天”这句话,是中国传统天人秩序里极关键的一句判断。《礼记·礼运》:“夫礼,必本于天。”礼的本源取法于天,所以天才是大本,礼是派生。因为礼是人建立起来的人文秩序,效法天道而生。所以,礼要随着节气(天道)走,而不能反过来,让天时迁就礼。这就是“礼大不过天”这句话跟二十四节气的关系。
在二十四节气这套时间体系之中,义理变得具体可感,而不再停留在抽象的伦理思辨层面。先厘清要义:礼,是人制定、人践行的人伦与典章法度。天,在这里首先是天时天道,即以二十四节气为表征的自然节律、生生常道。礼是效法天而生,是对天道秩序的摹仿,故而礼虽庄重,却不能凌驾于天时之上,此即“礼大不过天”。
儒家并非轻视礼。《礼记》言“礼者,天地之序也”,礼的本源,本就是取法天地四时。迎春、秋尝、冬至郊祭、清明墓祀,所有岁时之礼,之所以成立、之所以有庄严的意义,根源在于先有节气流转、阴阳消长的天道。礼是“后天”的人文建构,天序是“先天”的大本。礼是效法者,不是主宰者;是呼应,不是命令。这是第一层根基。
以《礼记・月令》的时序礼制来看,最能看清二者主次。月令把国家政令、祭祀、刑赏、礼仪,一一匹配节气节律:孟春,阳气始萌,主生,礼当布德、缓刑、劝农,不可大兴杀伐、大兴土木;孟秋,阴气渐起,主收敛肃杀,于是行秋刑、修祭尝之礼。祭祀的时间、礼仪的内容,都要跟着节气走。不是礼规定天时,而是天时规定礼什么时候可行、应当是什么模样。
倘若违背节气,强行行礼,便认为是“逆天”。比如,不在春分朝日之时而行朝日之祭,或是在万物生发的春日,贸然举行主肃杀的大刑之礼,仪式再完备,也是失其根本。仪式外壳还在,但是它所要呼应的天道时序已经错位,礼的意义便落空了。人的礼制,终究不能扭转节气运化,这便是“礼大不过天”最直观的一层含义。
其次,“礼大不过天”,区分了人文规范的边界:礼管人间的人伦、名分、交往、祭祀仪节,却不能束缚天地生生的节律。
二十四节气本身,有一套独立的、不以人的意志、人的礼制为转移的运化逻辑。冬至阴极阳生,夏至阳极阴生,霜降草木变色,雨水润化万物。这套节律自在运行,不会因为人间礼制的调整而改变。礼只能顺着天时去调适自身,去配合、感通,而不能反过来要求天道迁就人间的规矩。
北京城的郊祀体系,冬至到天坛祭天,夏至到地坛祭地,春分朝日于日坛,秋分夕月于月坛,整套都城大礼,全部锚定二分二至四个节气节点。坛庙礼制是皇家最高等级之礼,庄严隆重,是一国礼制之顶端,可它依然要等候节气的到来,随节气阴阳的消长安排仪典,而不是礼制自行设定日期。
在修身与生命感受方面,儒家讲以礼修身,使人举止有度、情志中节。而“时中”的源头,就是四时天道。礼给出常守的准则,但是人的进退动静,最终还要顺应时节之机。同样一份孝亲、报本之礼,清明在春和之时扫墓,冬至在阳复之时祭祖,时节不同,礼的内涵、心境也随之调整。死守礼文,不顾时序、情势,便是拘礼、固陋,《中庸》“君子而时中”,正是此意。礼是中道的范式,而“时”才是中道的标尺,脱离天时,刻板守礼,反而偏离中和。礼的价值,是帮助人去契合天道四时,而不是把人封闭在条文之内,和天地节律隔绝。
二十四节气的天道,教会我们接纳盛衰盈亏,礼,教会我们守分寸、节制、恭敬。“礼大不过天”,不等于礼可以废弃,更不是说人可以肆意放任、无视礼法。天道四时,需要礼来承接、彰显、安顿人间秩序。若无岁时之礼,节气的生生之德,就很难转化为人伦的感恩、敬畏、传承。
以二十四节气观“礼大不过天”,天,就是以节气为表征、阴阳消长、生生不息的自然常道。礼,是人取法天道所建立的祭祀、政教、人伦仪轨。礼因天时而立,随节气而行。天是本源,礼是通向本源的路径。礼可以彰显天道,却不能支配、更改天道。礼再隆重,终究是对四时秩序的呼应,而非主宰。北京城坛庙郊祀,依二分二至、四时节气排布大典,正是儒家这一理念在都城文明当中最宏大的物化证明。